时间:2022-12-06 12:59:42来源:法律常识
经常在网上看到律师的信息,都在说有事找律师。给我的感觉是这类律师在业务上是吃不饱的。好律师忙不过来,没时间在网上找业务。
师律这个职业,是个很神圣的职业,一方面要主持法律的公平公正,一方面要争取当事人的利益。
最近有几个朋友打了经济案的官司,感受比较多。
有一个朋友因为在套路贷公司贷了款,还完本息还欠公司多少万,被公司申请冻结了账户。无奈之下,朋友只好请律师打官司。这个官司很简单,证据证明这家公司就是在玩套路贷,最后法院判这家公司违法,属套路贷行为,判其公司退还多收的利息并把结果移交公安。这家公司拒不执行退赔,这位朋友钱拿不到,前期被冻结的账户银行说要申请人提出解冻才行。朋友又联系原来的律师,律师的回答是你的官司已经打完了,我的工作结束了。气得朋友要投诉律师,官司是打完了,事情还没有结束,能不能有始有终呢?
还有个朋友,开了一家装修公司,18年经熟人介绍给一个人装修居住房,因为是熟人,双方在第三者在场的情况下做了口头合同,总面积一百五十平米的房子全装38万元。房主同意了,并络续付完了38万元,朋友在装修过程中,主要材料都跟房主做了沟通,并且一起到材料店选定购买。几个月以后,装修结束,房子交付房主使用。结果房主住了一年多的时间,房主突然一纸诉状告到了法院,状告装修公司装修费严重超高,要求退款。法院审理后,通过鉴定,认定装修公司多收了17万多,判朋友退款。第三方鉴定是使用了国家工装的装修价格标准,用在民用房装修上显然是套用,就好比用工业盐的价格标准套用在食盐上一样,一审法官竟然采纳了,这里面有什么猫腻我们不得而知。朋友不服,上诉中级人民法院,法院经过审理,说17万多包括了利润5万,应当扣除,判其退款12万多。
朋友依然不服,请了律师申请再审。律师经过几次沟通,跟我朋友说,法院判的是对的,因为朋友事后在房主的诱骗下写过一个承诺书,法院可以根据承诺书理解这是结算说明,可以认为还没有结算完,要重新结算。
朋友一头雾水,把承诺书发给我看,承诺书大意是:XXX为XXX装修X市X小区X幢X室房屋,收取人民币38万元,除去材料成本和人员工资,设计费免费,获得5万元利润。
这个承诺书是房子交付使用后,房主设的一个套,但只能说明合同履行结束后工程总价和获利情况。而且毛利润只有百分之十二左右,也在情理之中。就这么几十个文字,不知律师是怎么理解的。即使法官那么去理解,作为律师也要想办法去化解才对。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是律师的责任。这场已经履行完成了合同的业务,还要推翻了再退款,本身就是违法的。官司还在继续。
经常碰到一些律师朋友,处于业务吃不饱的状态。不是人家不请律师,而是很多律师接了业务业务水平跟不上,或职业操守不入流,直接影响了律师的信誉。
律师应当在专业的前提下,还要做到用心,才能树起形象,才能做到有法律问题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