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伪造交通事故车辆,河北造假案

时间:2022-09-22 23:24:10来源:法律常识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高珊)为净化道路交通秩序,按照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全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深入开展打击假牌套牌假证专项行动,全面加强道路管控力度,严查严处假牌套牌假证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来临之际,省公安厅交管局结合活动主题“细节决定生命 安全文明出行”,曝光10起查获的假牌套证假证交通违法案例,呼吁广大驾驶人守法出行,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对假牌套证假证查处力度。

河北省曝光10起假牌假证交通违法案例

图为一起交通违法案例中,一车辆违规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

1、“6”变“G”驾驶证降级+拘留

10月25日上午10时许,高速交警固安大队指挥中心缉查布控系统平台发出报警,一辆红色半挂车涉嫌使用假牌,5分钟后,路面执勤民警查获了这辆违法嫌疑车辆。经核查,该车驾驶员苏某承认自己是为了躲避限行和监控拍照,将号牌首位数字“6”变为字母“G”。最终,该驾驶人因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被处罚款2000元、记12分和行政拘留。

2、“7”变“8”变造号牌上高速

11月19日上午,长深高速丰南西警务站执勤民警根据系统报警拦截了一辆号牌存在问题的车辆。经查,该车车牌尾数实为“7”,被驾驶人加上了数字贴改为了“8”。最终,驾驶人因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被依法予以2000元罚款,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3、真牌装在后备箱 面对检查调头就跑

11月6日19时许,在沧州市解放路与浮阳大道叉口,交警在对过往机动车进行检查时,一辆银色丰田车向检查点驶来,驾驶人看见民警正在前方检查车辆,想要驾车掉头逃避检查,民警见状拦截该车进行检查,并要求司机出示相关证件。检查中民警发现,该车悬挂的车牌照号与行驶证上的车牌号不符。随后,在进一步对车辆进行检查时,在车辆后备箱内发现该车的真号牌。驾驶人因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执勤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记12分的处罚,并当场收缴了正在使用的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

4、老板指示无证员工开车 双双被查处

11月1日,邯郸市交警支队机动执勤大队在夜查时,发现了一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经查,该车驾驶人受其老板指示无证驾驶车辆,而他的老板此时就坐在副驾驶位置。两人均受到了处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第二类机动车,对该车驾驶员处以1000元罚款、暂扣车辆的处罚;将第二类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对该车副驾驶乘坐人员处以1000元罚款。

5、未取得校车标牌就上路 被罚2万元

11月1日上午,一辆制式校车沿肃衡路由南向北行驶至辰时镇路段时,被正在巡逻的深州交警大队民警拦停检查。经进一步核查,该校车未取得校车标牌,属未取得校车标牌“黑校车”。深州交警大队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45条“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之规定,依法对该校车所属幼儿园处以罚款20000元,并责令幼儿园立即整改。

6、两车同号并排停放 双双被处罚

11月20日上午,廊坊交警二大队机动小分队在武榆线巡逻时,发现两辆半挂牵引车的挂车车牌号“完全重合”!经进一步核查,两辆车均不是该车牌的登记车辆,其中一辆车驾驶人交代自己是车主雇佣来开车的,对这个情况并不知情。另一辆车的的驾驶人承认该车为挪用其他车辆号牌。两名驾驶人因涉嫌伪造行驶证、套牌等违法行为,受到相应的处罚,并且驾驶证被降级。

7、新车牌被“掉色” 驾驶人被记12分

11月22日,高速交警景县大队执勤民警在冀鲁主线站警务区查处一起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当日15时许,民警在冀鲁主线站警务区执勤时,发现一辆厢式货车车牌模糊不清,遂示意其靠边接受检查。驾驶人声称是因为车牌使用时间太长造成,但民警在检查其行驶证时发现该车注册日期为2018年11月8日,至今刚15天。在进一步询问中,驾驶人最终承认了自己为躲避路面电子监控设备的抓拍,才将车牌上的部分数字打磨掉了。随后,执勤民警对驾驶人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给予了一次性记12分,罚款200元,该驾驶人并将面临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的处罚。

8、挂假牌装假灯 冒充出租车被重罚

石家庄杨某将其小型机动车安装出租车灯具、悬挂伪造出租车号牌,冒充出租车从事出租营运。今年3月7日,当杨某驾驶使用伪造出租车行驶至石家庄市裕华区南二环与谈固大街交叉口时,被裕华交警大队民警查获。杨某被行政拘留15日。

9、无牌+驾驶证超期

11月6日,沧州市交警一大队西花园中队民警在高速路口执勤,发现一辆从高速口驶来的白色奥迪小轿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民警进一步检查中发现驾驶人赵某的驾驶证已超期,逾期未更换驾驶证。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处以2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其机动车;驾驶证超期期间,仍然驾驶第二类机动车的,处500元罚款。

10、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一次记12分

11月6日,沧州驾驶人田某驾驶一辆无牌的轿车,被沧州交警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该驾驶人被罚款200元,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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