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6 14:39:57来源:法律常识
“我们几个都是外地人,常年在外打工,挣的都是辛苦钱。真是多亏了你们,我和兄弟们的劳务费有着落了。”5月15日,在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打工的4名赤峰人对乌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连连表示感谢。
宫某和其他3名工人来自赤峰市宁城县,2015年,四人在乌兰浩特市一小区做木工活儿,共产生劳务费37500元。随后,四人多次向雇主汉某索要工钱,汉某以各种理由推拖。血汗钱拿不到手,宫某等人心里一直不踏实,他们多次找汉某催要欠款,但汉某都拒绝支付。2020年1月,宫某四人无奈,到乌兰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了解情况后,乌兰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受理此案。诉讼过程中,乌兰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免费为宫某四人写诉状,并指派专业律师到法院立案起诉,争取第一时间解决农民工的困难。在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与承办法官的多次协调下,汉某最终同意于2020年10月14日前将欠款40000元(其中劳务费37500元、交通费2500元)给付完毕。至此,宫某和工友们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来源:兴安日报官方微信
采写:兴安日报融媒体实习记者 王 敏
编辑:张昕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