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6 15:53:55来源:法律常识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不起诉案件的公开透明度,6月22日下午,南雄市人民检察院首次举行不起诉公开审查听证会,公开审查李某涉嫌失火罪一案。本次听证会由龚春辉检察长主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委会代表、律师、侦查机关代表作为听证嘉宾应邀参加会议。
2019年12月28日中午,李某利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在南雄市油山镇锦陂村委会塔子下村门口洞稻田点燃路基草,不慎引发山火。经南雄市林业局林业工程师鉴定,发生山火的地点位于油山镇锦陂村委会塔子下村小组后龙山山场,即油山镇锦陂村四林班3、4小班内,过火有林地面积122.1亩。案发后,李某取得了村集体的谅解。
会上,承办检察官胡小明详细介绍了案件受理审查情况,前期实地勘验情况,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情况,并对审查认定的事实、法律依据和拟不起诉的理由进行了充分的阐述。侦查机关代表、村委会代表、法律援助律师分别对本案发表了各自的意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听证员还做了针对性的质询和评议。本次听证,听证员一致同意对李某作不起诉处理。
受邀听证员对检察机关积极主动开展案件公开审查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们表示,对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听证,是检察机关切实履行检察职责,自觉接受监督,是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真实体现,应该为检察机关点赞。
会后,龚春辉检察长表示:"公开听证是提高司法透明度的重要举措,这也是我院首次针对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是我院不断深化检务公开的一次探索和尝试。我们希望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不断增强我们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下一步,我院将不断完善拟不起诉案件的公开审查听证机制,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的检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