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6 16:11:52来源:法律常识
先说结论,首先,申请国家赔偿的前提是无罪,如果只是取保候审,是不能申请国家赔偿的,因为取保候审只是变更强制措施,并不是案件无罪的结论。只有在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等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国家赔偿。
第二,要确定关押37天是刑事拘留,不是逮捕,如果逮捕以后无罪释放,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如果是刑事拘留,大部分是不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只有少部分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哪些刑事拘留可以国家赔偿呢?
根据《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对公民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终止追究刑事责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第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违法刑事拘留: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采取拘留措施的;
(二)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采取拘留措施的;
(三)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
《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可以先行拘留的条件:
就是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的程序:
1.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必须出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拘留证(持证)。
2.执行拘留的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3.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也就是执行拘留应当在看守所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