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6 19:20:45来源:法律常识
试用期为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一个期限,方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互相选择的一个期限,但是在实践中涉及到很多法律问题,下面苏州劳动纠纷常律师详细谈下这些问题:
一、法律关于试用期期限的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 | 试用期期限 |
三个月至一年 | 不超过一个月 |
一年至三年 | 不超过两个月 |
三年以上及无固定期限 | 不超过6个月 |
注意的问题是:
1、同一用人单位只得与劳动者约定一次试用期,也就是如果单位与劳动者签订2次及以上的劳动合同,都不可以再约定试用期。
2、不得约定试用期的情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未超过三个月。
3、劳动合同如果仅约定试用期的,视为未约定试用期,该试用期为此份劳动合同的期限。
二、法律规定试用期可以解除劳动者的情形
1、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此条在实践中的情形来看,用人单位往往很难举证完全,因为这需要证明在录用劳动者时约定的条件,用人单位的考核制度经过民主程序且公开,考核结果是否具有完备的证据材料,以及需要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否则试用期一旦接触,就意味着劳动者为正式员工,用人单位不得以此条为法律依据解除劳动关系,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用人单位主动与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主动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是可以的,但是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试用期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或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此条属于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实践中出现的情形不多,因为试用期比较短,而医疗期一般时间较长。
4、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
第一点也属于过失性辞退,但是实践中遇到此条的情形较多,所以单独拿出来说明了,现在说明下其他几项过失性辞退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2)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 劳动者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对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者经本单位提出后拒不改正的;
(4) 劳动者存在以欺诈、胁迫、趁人之危等方式建立或变更劳动关系的;
(5)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几点可以看出都规定了比较严重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细化上述规定时,也必须按照情形的严重程度作出相关细化规定,否则可能因为不合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三、违反法律规定约定试用期的后果
1、违反同一个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约定试用期的,首先由劳动行政部门改正;如果违反法律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已经履行的期限按照劳动者期满的月工资为标准支付经济赔偿金。
2、用人单位不得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约定试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形式与内容与全日制用工都不相同,且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较短且用工形式灵活,不适合约定试用期。
以上就是法律对于试用期的规定,可以看出用人单位是不可以随意辞退劳动者的,且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正确约定试用期及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