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6 21:29:13来源:法律常识
前几年社会上一直鼓吹,今天花明天的钱来提前消费。我不敢这样做。不断有银行上门推销信用卡,到目前为止我没有一张信用卡。有一次与一位银行行长坐在一起,他说可以给我五十万元的信用贷款。我到目前为止一分钱的任何贷款也没有。我去购买汽车的时候,销售人员说可以给三年期的免费贷款,我还是不敢使用三年期免费贷款,我仍然坚持全额付款。即使买的车辆差一些,也不敢过度消费。因为我不知道今后三年内的收入情况怎样。我不愿意将不确定的经济收入状况来提前消费。律师如果提前消费了,将会给自己的工作中带来很大压力,每日处于诚惶诚恐的状态中,很可能工作中会出现失误,很可能为了获取更多的金钱而做出错误的判断,做出错误的行为。为了不给自己制造一些无为的压力,所以就不去提前消费。
那么年轻律师是否有提前消费的行为?是不是你们的心理压力非常大?
我奉劝年轻律师尽量不要有提前消费的思想。如果确有提前消费的需要,也尽量控制在合理的能够承受的范围内。结婚生子、住房、购车均需要。结婚肯定是否必须的?住房就要考虑一下自己是否有购房能力?如果确实没有购房能力,是不是可以理智的先租赁一处房产居住?如果能买得起房屋,是不是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来买一个面积比较小的房屋来居住?待经济条件好了再进行改善居住条件?如果确实工作需要购买车辆,是不是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先行购买一个代步工具?待到经济实力允许的情况下,再购买个心意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