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6 21:37:44来源:法律常识
本院根椐郑昊的申请于2022年5月26日裁定受理郑昊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诚源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郑昊的债权人应于2022年6月18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劳动路95号2楼211室浙江诚源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324000;联系人:张君成17888209150、方飞翔15157008125)申报债权。郑昊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 2022年6月24日14时30分在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第14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如有变动由本院或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