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3 01:39:11来源:法律常识
报名当兵时未通过审查;赴外地打工时经常被查身份证,遭受异样眼光;莫名其妙被用人单位辞退;妻子不相信自己没有犯罪,最终离婚……2021年11月,要不是用人单位让开无犯罪记录证明,湖南沅陵人张先生永远都不敢相信:自己17年前曾犯过罪。
“我的家人、同学、老师都可以证明,17年前我还是一名中学生,一直在学校上学,既没有犯过罪,更没有坐过牢。”1月6日上午,张先生无奈地告诉华商报记者,为了消除错误的犯罪记录,他向当地公安机关反映了几次,但问题一直没有解决,不知道莫须有的罪名自己还要背多久?
张先生是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人,1987年出生,农民。1月6日上午,提起自己的不幸遭遇,张先生几度哽咽,泣不成声。
“我伯伯和父亲都曾是军人,我从小对军人有一种特殊的感情。”张先生介绍,他的伯伯在修成昆铁路时不幸牺牲,20岁不到就成了烈士。他的父亲初中毕业也当了兵,成为一名优秀的军人。“因为多种原因,父亲后来退伍回家。”
在张先生的记忆里,童年生活幸福又快乐。“除了父母,我还有一个哥哥,生活虽不算富裕,但一家人相亲相爱,很是温馨。” 张先生说,由于父亲对军营生活念念不忘,他们兄弟俩出生后,父亲也希望他们哥俩能步入军营,穿上军装。
天有不测风云。2001年起,意外接踵而来,张先生遭遇了人生最为灰暗的时期。当年,张先生的父亲因身体不适,经医院检查,患了鼻炎癌。“父亲患病后,家里的顶梁柱倒了,我母亲带着我父亲四处求医,家里的积蓄都花光了,还欠下了很多外债。父亲的医疗费、哥哥和我的学费、生活费,全都压在了体单力薄的母亲身上。”
张先生回忆道,父亲生病不久,他和哥哥先后辍学,“哥哥外出打工,我在家帮助母亲照看父亲。2003年的一天,因不忍心拖累家庭,父亲在祖母坟前结束了自己的生命,给一家人留下了难以抚平的伤痛。”说到这里,张先生泣不成声。
张先生说,2004年,在他三伯父的帮助下,他又得以回到学校继续求学。“我三伯父说,我和哥哥都没有初中毕业,这怎么能行?在他的资助下,我在沅陵县苦腾铺中学完成了初中学业。”
2005年7月,张先生初中毕业。“当时刚好年满18周岁,可以报名参军,和母亲商量后,我满怀希望报了名,希望能继承父亲遗志,圆了自己的当兵梦。遗憾的是,当年的审核没有通过。虽然当时很伤心,但我安慰自己,征兵严格也是正常的,就另寻出路了。”
张先生回忆,当兵梦落空后,他先后到过深圳、北京、温州等地务工。“在深圳务工期间,当地治安队、联防队经常查证件。每次遇到这种情况,其他人都没事,很快会放行,只有我一个人会被带到治安亭登记。当时他们也不给我说什么,虽然我也有过疑惑,但一直以为是正常的登记,何况自己心里坦荡,也就没放在心上。”
张先生清楚记得,在深圳的一天晚上,他加班很晚。在回租住处的路上,治安队工作人员将他拦下,查看证件后,就联系了一辆小车将他带走。录完口供和指纹后,治安队工作人员说他可以走了。“我当时也不知道是什么情况,就问他们,他们什么也不说,只是用一种异样的眼光瞅着我......我当时不知道自己被拉到了什么地方,走了一晚的夜路,心里那个憋屈啊......”
张先生说,此后几年,他在北京、温州务工期间,也遇到过类似情况。“2009年,我在温州务工期间,有一个休息日,我和亲戚一起到网吧上网。期间,几个民警来到网吧,叫我把身份证拿出来,之后就莫名其妙把我带到当地派出所,又是录口供又是录指纹,几个小时后才把我放出来。我当时一头雾水,几天后,我就被公司辞退了。我找公司理论,公司说是淡季,活不多,我只好回家了......”
张先生回忆,2011年,他在昆山务工期间,有一天公安查了他的身份证后说,他有犯罪前科,“我当时就提醒他们,不要冤枉好人,他们就没有再说什么。我以为是他们看错了,同样没有放在心上。”
2013年,张先生和相恋几年的女友结婚,不久,两人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
在张先生看来,一切都好起来了,没想到,磨难又接连而来。
2017年的一天,沅陵当地警方将张先生叫到公安局,给他拍了照、录了指纹。一起被拍照、录指纹的人都说,他们是有案底的,张先生很生气,就问警方是怎么回事,但没人理会他。
从公安局出来后,张先生的妻子对此事产生了怀疑。“我老婆个性要强,有份体面的工作,虽然我再三解释,但她对此一直耿耿于怀,不愿再和我沟通,最终我们于2020年离婚了,我带着6岁的女儿净身出户。”说到这里,张先生再度哽咽。
直到和妻子离婚,张先生都觉得是自己命不好,一辈子才会这么坎坷。直到2021年11月,一家公司招聘时,需要张先生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张先生才发现自己17年前竟已是“罪犯”,17年的委屈、愤懑和辛酸,或许均因这份“犯罪记录”而来。
“2021年11月中旬,一家建筑公司招人,看我各方面条件都不错,就让我去开无犯罪记录证明。我到辖区派出所后,派出所说我有案底,开不了。我不相信,问派出所我犯了什么案子。派出所让我看了记录,说我2003年至2004年在长沙某县偷了两辆摩托车后被刑事拘留。我当时就蒙了,2003年、2004年我一直在沅陵老家,从来没有去过长沙,不知道这个犯罪记录是怎么回事。”张先生说,虽然网上的犯罪嫌疑人姓名、身份证号和他一样,但住址和他不一样,应该是相关办案机关弄错了。
张先生说,他当天就给当地派出所解释,他没有犯过罪,2003年、2004年也没有去过长沙,一定是弄错了,希望派出所认真调查,删除他的犯罪记录。当地派出所说,他们删不了,让张先生找当初录入的公安机关解决。
“我对此也不懂,先后又往当地派出所跑了几次,问题一直没有解决。”2022年1月5日上午,为了弄清楚自己的“犯罪记录”是哪个派出所录入的,张先生再次来到沅陵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让派出所给他开了一个证明。在该证明上,华商报记者看到以下文字:经查询湖南公安省警用综合应用平台,张某某2004年3月因涉嫌盗窃案被关押于长沙市望城县(现改区)看守所,案件处理结果不详。
“2004年,我在沅陵县苦腾铺中学读初三,从来没有去过长沙,也没坐过牢,当时的同学、老师可以为我作证,当年的学生证、团员证也能证明。”提起自己的“犯罪记录”,张先生既委屈又愤慨。
“我和他(张先生)是一个村的,上学时他比我高一级,他的情况我基本知道,我能证明2004年他一直在上学,没有去过长沙,也没有被羁押过。”1月6日上午,张先生所在村子的治安辅警告诉华商报记者,张先生一家都是好人,他不相信张先生会犯罪。
“2004年,我和他(张先生)是同班同学,我能确定,他全年都和我们在一个班学习。他为人正直,没有犯过罪,更不可能去长沙偷东西。”1月6日上午,提起张先生有“犯罪记录”的事时,张先生的多个同学都觉得不可思议,都愿意为张先生作证。
1月6日上午,沅陵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相关人员告诉华商报记者,张先生网上的犯罪记录是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区分局录入的,具体情况他们不了解,如果该信息确实有误,张先生需向长沙望城警方反映,他们没有权限删除。
当天上午,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法制大队相关民警初步查询后告诉华商报记者,暂时没有查到张先生的涉案信息,待她了解情况后回复记者。此后,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看守所相关负责人回复华商报记者:2000年前后,办案机关确实存在办案不规范的情况,导致部分人员的犯罪记录出错。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需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一个谈话材料,内容就是其没有犯罪,没有坐过牢;然后填写一个错误信息变更申请书,如实填写自己当年并未被羁押等信息,让社区、派出所签字盖章。
“这两份资料交给我们后,我们会寻找当时实际被羁押人员,然后逐级向上级汇报。同时会调查当年是不是因为相关人员工作不细致、不细心弄错了,到时法制大队和督察肯定会追责、处理。”该负责人称,修改、删除相关数据过程比较复杂,需要当事人密切配合、耐心等待。
“这两天,我一直在找当年的同学、老师,让他们为我出具证明,证明我2004年一直在沅陵县上学,从来没有去过长沙,也没有坐过牢。截至今天,已经有很多人向我出具了证明,我也会向望城警方反映此事,希望这份莫须有的‘犯罪记录’尽快从我的个人信息中删除,让我早日开启新的人生。”张先生说,他对未来充满了期待。
类似张先生这种情况,当事人可以通过哪些途径为自己挽回损失和影响?山东辰泽律师事务所律师柳孔圣介绍,本案中,张先生可以通过向“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源库”中录入错误信息的公安机关申请删除相关错误信息。如果还得不到解决,可以到录入信息公安机关所在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删除相关错误信息。
“因为不存在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可以得到国家赔偿的情形,故类似情况当事人只能要求公安机关纠正错误,而得不到任何物质或精神损害赔偿。”对此,柳孔圣遗憾地说道。
华商报记者 陈有谋 编辑 高雅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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