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7 00:42:32来源:法律常识
工伤赔偿是继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关键环节,事关工伤职工的切身利益。下面从两种情况来分析鉴定后如何赔偿。
第一、协商处理。很多工伤职工,都是不想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的,所以协商必然是首选途径。劳动能力鉴定完成之后,如果单位已经给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除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之外,单位需要承担的就是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离职后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可以就这些与单位沟通赔偿。如果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工伤赔偿全部由单位负担,估计这种情况下与单位协商赔偿的可能性不是很大。
第二、法律途径。很多工伤的朋友发生工伤后,感觉单位、老板对自己太苛刻,于是找律师,一纸诉状起诉到法院,其实这是错误的。工伤待遇纠纷,适用仲裁前置,即必须先进行劳动仲裁,而直接起诉,是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为案由起诉的,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处理,而是适用《民法典》及司法解释来处理,赔偿数额、标准、项目都是不同,所以这点工伤职工应该注意,千万别走错了路。
第三、赔偿项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赔偿的主要项目为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第四、举例说明,以山东为例,月平均工资6000元,工伤十级,以上赔偿共计超过10万元。具体计算方式不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