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7 04:23:16来源:法律常识
“居民向建筑物外扔东西不仅不道德,而且违反了法律义务,《民法典》明确规定,从建筑物上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针对屡屡出现的小区里宠物伤人事件,对此,《民法典》明确规定,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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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行业民法典宣讲团成员、新疆新轩律律师事务所律师康妍宣,来到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片区明园有色社区,针对社区居民经常会遇到的涉法问题,运用《民法典》的具体内容,向社区居民进行了解答。乌市沙区友好南片区司法所还将此次《民法典》问答微视频在辖区所有小区播放,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氛围。
连日来,新疆律师协会组建民法典律师宣讲团,开展民法典进机关、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网络、进宾馆、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公共交通场所、进军营“十进”活动,全区各地律师协会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学习宣传工作,增强学习宣传针对性实效性,推动民法典走近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新疆各地律师协会组织广大律师采取“线上+线下”“集中+自学”学习方式,全面系统学习《民法典》;新疆巴州、哈密市律师协会邀请民法领域专家、学者整合线上培训资源,组织开展《民法典》相关业务的深入研究和指引制定工作,强化广大律师对《民法典》精神内涵的理解和对相关规定的了解与掌握;新疆律师协会直属分会多家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集体学习和研讨交流活动,帮助律师在日常业务中打破传统业务领域服务壁垒,促进法律服务产品升级,有效促进《民法典》实施,真正做到原原本本学、丰富形式学、联系实际学,准确把握民法典内容体系、核心要义,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以实际行动营造尊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推动学习活动走深走实,确保学习取得成效。
为充分发挥律师在民法典宣传教育中的作用,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新疆乌鲁木齐市、阿勒泰地区、博州等15个地(州、市)律师协会及直属分会,纷纷成立民法典律师宣讲团。宣讲团律师深入研读民法典,制作相关普法宣传课件,为民法典宣传普及搭建专业资料库,深入基层开展系统化、常态化民法典普法宣讲活动,以案释法,为人民群众生动有趣、通俗易懂地讲解民法典。同时,围绕民法典的体系、特点、新规定及其重大的社会意义,对民法典中的各个分编进行深入解读,形成专业法律指引。将典型案例分门别类汇编成册,为人民群众学习民法典提供专业生动的资料;为能够广泛普及和传播民法典,切实推行民法典实施,民法典律师设立民法典宣传专栏,以短视频等创新形式结合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典”,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深入学习民法典,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让民法典的权利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和谐意识成为社会群众处理各种事务和日常生活的准则。
新疆全区广大律师把学习宣讲民法典与法律服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穿、融入法律服务全过程。政府法律顾问通过参与政府重大决策、立法项目讨论、规范性文件审核、提供法律意见书等形式,主动向各级政府宣讲民法典及典型案例,帮助公务人员增强法律意识,更好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公职、公司律师主动做好行政决策、企业管理、生产经营合法性审查,当好法治参谋助手,积极为党和政府建言献策。村(居)法律顾问深入基层,进村入户普法释法,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阐释法律知识,确保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切实帮助群众解决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近期,新疆全区各地律师协会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组织带领广大律师面向社会各界开展民法典进机关、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网络、进宾馆、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公共交通场所、进军营等活动,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推进民法典的普及工作。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群体的差异性和特殊性,优化学习宣传方式、丰富学习宣传载体,着力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成为全体社会成员自觉遵循的法律规范。
据统计,截至目前,新疆全区律师行业组建民法典律师宣讲团16个,500余名律师踊跃加入,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警务站、学校、医院、部队等单位共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250余场次,发放宣传册、折页13000余份,受益群众逾万人次。新疆全区律师将继续加大民法典学习宣传力度,为各族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让民法典从文本走向生活,让民法典精神深入人心。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