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7 09:22:47来源:法律常识
为认真落实山东省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司法厅《山东司法行政打造最佳营商环境法律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泰安市司法局坚持“三个立足”,做好“三个发挥”,多举措助力打造最佳营商环境。
一是立足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围绕中心当好参谋,立足全市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三大攻坚战”等重点任务要求,及时了解掌握政府和相关部门在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重点产业和重点工程推进等方面的法律服务需求,引导律师、公证员等及时跟进做好顾问和参谋,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的意见》,为政府和政府部门在重大决策和依法履职等方面提供审查和论证、风险评估、见证等专业服务。畅通三方沟通机制,与市人社局联合出台《关于设立泰安市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通知》,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设立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劳动者免费提供法律援助。与商务局通力合作,开展“公证法律服务护航工程”,为企业提供“零距离、面对面,坐堂问诊”法律服务。与统战部、工商联举办“法治护航、助力发展—商会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座谈会,进一步强化企业规避法律风险、增强法律防范的意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会同法院、检察院、安监局等单位开展以展板、视频、宣传手册为主要形式的“以案释法”活动。组织民商法领域优秀律师,为企业、商会开展法律培训,各县市区先后组织320余名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服务进万家”“法律进企业”等各类服务活动。
二是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发挥法律服务关键作用。完善法律服务制度保障,制定出台《泰安市司法局打造最佳营商环境法律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集中开展打造最佳营商环境法律服务专项行动,全力营造良好营商法治环境。不断扩大法律顾问覆盖面,组建专门法律服务顾问团,围绕企业运营、项目引推、合同风险、劳动用工等风险点,设计推送解决企业实际问题的法律服务产品。优化法律服务供给保障,探索市场主体招投标法律服务事项获取法律服务的模式,利用竞争规则优化营商法律服务供给,帮助企业掌控法律服务成本。今年上半年,全市公证机构办理各类公司、企事业单位、行业部门证据保全公证403件;办理“赋强”公证145 件;办理金融、知识产权保护等新型公证业务106件;参与经济纠纷调解490余次。强化公益法律服务保障,充分利用“泰山国际马拉松”“泰山国际登山节”等大型活动,启动“泰山普法宣传公益大使”行动,进一步提升泰安法律人职业共同体理念,充分发挥法律人在普法宣传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推动全民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今年上半年,全市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办理各类公益法律服务6300余件,组织普法讲师团深入企业、单位开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专题法治宣传230余次。
三是立足司法系统资源优势,发挥跨界融合推动作用。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在全市87个乡镇、2813个村建立法律服务点,组建市、县、乡、村4级“公证法律顾问微信群”“一村一法律顾问微信群”,开通“泰安市司法局”“泰安市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强化线下线上互动交流。依托“12348”山东法网,将全市法律服务信息资料和服务资源集聚到网络,形成“平台+资源”服务形态,全面提升服务效能。着力推动复合型法律服务模式,要求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调委会等加强协作,推动各服务事项“无缝对接”,形成“律师+公证”“律师+调解”“公证+调解”等复合型法律服务模式。与市中院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组建市县两级律师调解工作室。建立首批50人组成的人民调解员专业人才资源库,形成专兼职结合、优势互补的新型人民调解员队伍。着力优化法律服务工作流程,印发《泰安市司法行政机关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服务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实施意见》,将“一次办好”改革理念贯穿到营商法律服务过程中,在法律援助、公证受理中实现“一窗式”咨询受理,开设“绿色通道”,提升营商服务效率和质量。截至7月份,全市办理请求支付报酬、工伤保险等劳动纠纷案件420余件,为农民工讨薪57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