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7 09:48:57来源:法律常识
莱芜泰禾生化有限公司IPO服务机构投标人选聘项目(律师事务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莱芜泰禾生化有限公司IPO服务机构投标人选聘项目(律师事务所)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莱芜泰禾生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莱芜泰禾生化有限公司IPO服务机构投标人选聘项目(律师事务所);
2.2项目编号:SDYN2021-LWTHSH002;
2.3项目服务内容:本项目分为一个标包
律师事务所:为莱芜泰禾生化有限公司IPO服务提供全过程相关法律事务服务;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至招标人上市发行结束;
2.5服务地点:莱芜泰禾生化有限公司;
2.6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包。
3.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律师事务所: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厅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潜在投标人至少要为本项目配备3名以上执业律师,其中团队负责人应当具备10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5年以上IPO经验。投标人不满足该条件,不得参与本项目。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平台主页-信用信息-搜索公司名称-下载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结果(出具日期在本项目招标期间),被列为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12日(每日08:30-17: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