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石律师事务所,反家暴,必须第一时间行动吗

时间:2022-11-03 19:20:09来源:法律常识

11月25日是第20个“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当天,微博博主“宇芽YUYAMIKA”连发两条微博自述被前男友“沱沱的风魔教”家暴5次。

目前,重庆江北区公安局已介入调查,宇芽正协助警方调查取证,其前男友也在接受警方调查。重庆妇联表示将为宇芽提供帮助和服务。江北区政法部门正对此事依法开展调查处理。

北京市蓝石律师事务所律师侯雪萍介绍,“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中的一方对另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或者其他手段,对其从身体、心理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我国于2016年3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暴法”),其中明确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同样适用于反家暴法。这意味着,恋爱同居关系中发生的暴力行为也属于家暴行为。

“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一个人没有任何权利去伤害另外一个人。”侯雪萍律师说,从法律层面来说,如情况属实,宇芽此次的遭遇适用以反家暴法来维权。

11月25日下午,宇芽通过微博上传了一段长达12分钟的视频,并自述:“我被家暴了。”该视频引起广泛关注,截至记者发稿时,播放量已达1.4亿次,转发量超过46万次。包括演员马伊琍、姚晨在内的众多女性齐声谴责暴力行为,作家田浩等众多人士也纷纷转发声援。

据宇芽在视频中的自述,男方抓住其肩膀直接往地上摔,“我当时就尾椎直接摔到地上,就那一瞬间我感觉自己的腿没有知觉了。”“他打我耳光就是整个脑袋都发晕的那种。”“他把我的手反锁起来,把我的头抓起来往墙上撞。”

据全国妇联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2.7亿个家庭中,约30%的已婚妇女曾遭受家庭暴力;中国每年有15.7万名女性自杀,其中60%是因为家庭暴力所致;家暴致死,占妇女他杀原因的40%以上。

分析家暴中女性受害者心理,资深心理咨询师督导、曾作为中华女子学院特聘心理学客座教授的白京翔表示:“家庭暴力不同于一般的人身伤害,其间往往伴随着物质、情感的牵连,这也导致绝大多数受害者在被施暴的第一时间忍气吞声、心存幻想。”在家庭暴力案例中,最有警示作用的就是第一次暴力行为,女性在这个时候采取什么样的自救措施,直接决定日后对方暴力行为是否持续及程度如何。

白京翔认为,女性在被施暴的第一时间往往选择沉默,会因为恐惧或觉得丢脸,不愿意声张。沉默隐忍的结果,反而被一再施暴。也有的女性,不敢打破固有的依赖关系,习惯性地对对方抱有幻想,最终却被暴力打醒。

侯雪萍表示,对家暴事件的定性要考虑两个维度:一是伤情的鉴定结果,如达到轻微伤以上,可以进入刑事程序;二是伤害的举证,在暴力过程中,是否有留存较完整的证据尤其重要。此案中施暴者的两任前妻都分别在视频中指认曾遭遇其暴力伤害,如内容属实,其行为属于典型的家庭暴力,按照反家暴法等的规定,家暴受害人可以在时效内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各级妇联组织反映,以及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对像宇芽一样遭受过家庭暴力或者正在遭受的女性,在面对伤害时应如何自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储殷表示,一般暴力事件的发生,都有一个从试探到愈发严重的过程,在一开始的阶段,女性就要勇敢地对暴力说“不”,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可拨打“110”报警或通过“12338”妇女维权热线寻求帮助,也可以就近向所在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妇联、居委会、反家暴中心、工会等相关组织或对方所在单位进行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受害者必须认识到,遭受暴力不是家丑,必须要第一时间脱离暴力的沼泽,不要姑息、纵容伴侣间的暴力行为。”储殷说,否则,随着暴力程度的加深,对于受害者而言,其遭受的不仅是身体上的伤害,更多的是无可逃脱、无人可求救的绝望境地。

文质彬彬、高学历的人也可能有家暴倾向。储殷提醒广大女性,在确立恋爱关系时,应多一分冷静和理智,多进行观察和了解,不要失去基本的判断力。

本报北京11月27日电

2019年11月28日 04 版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拆迁人 刑事案件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