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7 10:36:25来源:法律常识
为更好地发挥律师在事实调查和证据收集方面的作用,保障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日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沈阳市司法局、沈阳市律师协会,共同制定了《关于在民事诉讼一、二审程序中适用律师调查令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并已施行。沈阳市两级法院将充分发挥律师调查令制度在提升审判质效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调查令规范、高效施行。
该《实施办法》共二十条:第1至3条明确了《实施办法》的制定依据及基本原则;第4至6条规定了律师调查令的适用范围,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包括由有关单位或个人保存,与案件待证事实具有关联性及调查收集必要性,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书证、电子证据、视听资料等,但不包括证人证言;第7至10条对律师调查令的申请签发程序作出规定,申请律师调查令应提交申请书,由主审法官负责审查,并在五日内决定是否签发;第11至19条主要规范律师调查令的使用管理流程及滥用律师调查令的处罚情形;第20条为附则。
“律师持调查令代表法院进行调查,保障了律师权利,增强律师执业尊荣感。” 沈阳市律师协会会长孙长江告诉记者,该制度的推行,能够改变律师在调查取证方面的弱势地位,让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方式方法得到保障和支持,也可以帮助法院准确查明案件事实,提升律师参与法治工作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沈阳市律师协会对律师们也提出了严格要求,依法申请调查令,严格按照操作流程执行调查令内容。
沈阳中院民二庭副庭长贾宏斌表示,律师调查令的制定和出台,提升司法公正效率,节约诉讼资源,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当前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同时赋予当事人更多的主动权和程序参与权,促使权利主张人积极举证、督促证据持有人配合持令人依法收集证据,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通过律师的调查取证工作可以使当事人对法院更加理解和信任,有助于最大程度地提升社会司法公信力。
来源:辽宁法制报
记者 关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