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7 10:37:15来源:法律常识
为有效应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防止疫情传播,保障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员及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紫阳县检察院案管部门有的放矢,多措并举,确保服务律师等诉讼参与人工作正常开展。
一是提倡非接触工作方式。引导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通过网络、预约电话、邮寄等非接触方式提交资格审查“三证”、查询案件办理进程、提出相关申请、提交书面意见等。
二是改进服务方式。疫情防控期间,不要求非自行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对委托情况进行签名确认。对于已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辩护律师以及许可阅卷的其他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阅卷的,可根据需求,提供电子卷宗光盘邮寄服务。
三是接待电话有人接听。确保已向社会公布的接待电话有人接听、礼貌接听,并及时处理、耐心解答相关事项。
四是强化服务意识,有效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在接待工作中注意态度、用语,需要解释的,用心做好解释工作。严格落实保障律师正当执业权利的各项措施和要求,对律师申请办理的事项,做好跟踪监管工作,确保承办检察官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
供稿:安康市紫阳县检察院
(XT)
来源:安康二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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