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7 11:11:55来源:法律常识
四川广安市岳池县一位猪肉摊老板,平时会在网上推销自制腊香肠。今年春节前夕,一山西网友“小王子”看到他的抖音后,主动联系他购买2000元香肠。事后,猪肉摊老板谌光辉被该网友起诉,原因是其香肠属于预包装食品,无任何食品标签和信息,也没有生产许可证,并提出退一赔十的诉讼请求。之后,谌光辉被“小王子”起诉到山西省介休市人民法院。
↑谌光辉。
谌光辉的经历由红星新闻率先独家报道后,引发网友和法律界人士广泛关注,亦有不少律师联系谌光辉,给他提出建议。
原本,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定在3月3日开庭,但开庭前,谌光辉向介休市人民法院提出了“管辖权异议申请”。谌光辉称,“小王子”找自己购买的腊肠属于散装食品,是符合标准规定的合格产品。自己不会说普通话,只会说方言,去到外地语言无法正常沟通,申请将本案依法移送四川广安市岳池县人民法院审理。不过,法院最后驳回了谌光辉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谌光辉说,之前就是将香肠装在这样的袋子里寄走的。
谌光辉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红星新闻的报道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后,他曾电话联系买家“小王子”,希望对方撤诉,让对方将此前购买的香肠退给自己,自己将钱退给对方,但买家仍坚持至少要赔1.5万元。“小王子”在电话里拒绝了谌光辉提出的“退货退款”,“咱俩不用在电话里去争辩这个东西,就让人家(法院)去判就是了。”此外,对方还告诉谌光辉,其先前购买的香肠都还在,没有煮来吃。
4月13日,谌光辉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目前本案具体开庭时间还未定。不过,他已找到一名广安当地律师为其免费代理案件。而关于律师代理的具体情况,目前暂不方便对外透露。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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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肉摊主网售自制香肠遭起诉十倍索赔 法学专家:裸装食品属三无产品,但不一定违法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
编辑 彭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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