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高阳律师电话,淄博养犬管理迈入法制化新阶段了吗

时间:2022-12-07 16:57:36来源:法律常识

7月1日,《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已经与宠物“二毛”共同生活了6年的养犬人孙琳(化名)看到在微信群里大家在讨论《条例》的话题,立马就加入了进去。“仔细看过,《条例》非常全面。希望更多养犬人能尽快规范自己的行为,这样我也就不会再替他们背黑锅。”

像孙琳一样,很多养犬人对于爱犬的感情,都有一种近乎亲人般的深厚和美好。然而,养犬人的行为千差万别,动物潜藏的兽性在某些时刻的爆发,犬只数量暴增带来的城市环境、疫病风险等也在不断冲击城市中原本属于人的空间,用制度规范行为已经势在必行。

据市养犬管理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条例》实施初期,将会以引导大家尽快办理做好犬只免疫登记为主。“这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参与的系统工程,希望养犬人按照《条例》要求尽快规范自己的行为。各部门等多个层次都要携起手来,共同推进。”

临淄高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楚枭则认为,以法“治”犬,淄博的探索已经正式开始,好好养狗,正成为城市文明与社会治理的新考题。

淄博养犬管理迈入法制化新阶段

爱与伤害:犬与城市关系的两面

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从某种意义上说,城市对犬类的包容,与犬类的和谐相处,也是城市文明的体现。然而,随着城市犬类数量的激增,各类不文明养犬行为对城市和市民的伤害和侵犯也在显现。“楼上的邻居养了三只大狗,晚上一直在叫。”

…………

养犬给饲养人带来了快乐,却给城市的管理带来了困难,成为城市说不出的“痛”。2018年12月,我市养犬工作条例立法工作正式启动,由市公安局牵头起草。经过多轮征求意见和公开听证,今年3月30日《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查批准,将于7月1日起施行。

淄博养犬管理迈入法制化新阶段

刚性与柔性:兼顾法理与情理

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一大队一级警长王卫认为,《条例》的一个显著特点凸显引导和鼓励。在由各区县划定重点管理区域,并在公布重点管理区域禁养烈性犬名录、动物诊疗机构的基础上,本着便民利民原则,确定市民犬只免疫登记“一站式”服务点。同时为了方便市民办理登记,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既可以选择就近到登记点登记,也可以选择线上小程序“68宠物”进行注册登记。登记后自动生成电子信息卡,民警可以随时在线确认。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彪看来,《条例》的出台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首先是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始终。其次,不同群体利益需求实现科学平衡。其三,《条例》注重降低民众守法成本,便于民众守法。如《条例》实施前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的超数量非烈性犬,可以依法登记后继续饲养;推行网上办理养犬登记和便民设置集中免疫、登记站点;养犬登记未规定收取费用,避免由此导致可能产生的部分养犬人逃避登记或者弃养犬只。

市养犬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表示,作为人大正式通过的法律条文,每一位市民都有遵守的义务。对于不遵守相关规定的养犬者,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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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狗:需要规范的更多是人

“养狗真是需要规范,个别人遛狗不拴狗绳,冷不丁把人吓一跳。”市民张大姐说。

必须承认,任何与犬类有关的问题,背后实质反映的还是人的问题。“文明养犬行为的自觉化、规范化,对于老百姓来说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而是一个不断适应、不断修正的较为漫长的过程。”临淄区棠悦社区民警刘慧说。

记者注意到,《条例》共设7章54条,主要内容包括凝聚依法文明养犬共识,完善养犬监督管理体制,确立养犬区划管理制度,实行养犬免疫登记制度,细化依法文明养犬规范,规范收容留检和领养制度,强化涉犬违法法律责任等。其中,对养犬人的规范占据很大篇幅。吴楚枭认为,治理城市养犬问题,规范犬种是一个方面,但更重要的在于如何规范养犬人。“治理养犬难题,维护养犬秩序,需提高违规养犬的成本,特别要加大对不文明遛狗等不依规养犬行为的惩处力度。”

记者梳理发现,就养犬管理问题,多个国家专门进行立法,制定了严格的法律条款。其中,对于人的行为都进行了重点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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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与治理:多重难题待解

养犬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任重道远。数字显示,2021年, 12345政务服务热线接报涉犬投诉3600起,同比增长40.4%。一只狗,涉及千家万户,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同时也是一项民生工程,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安全,关系到城市的文明形象。

姜色色是我市第一个动物保护协会的负责人,她管理的淄博市汪汪喵流浪小动物救助中心目前有七百多只流浪狗和流浪猫。业内人士指出,流浪动物的问题是检验城市文明程度的一把标尺,这时候,既需要更多社会组织介入,同时也需要政府做好顶层设计。针对《条例》中的收容制度,姜色色希望借鉴一下其他城市的先进经验,比如青岛,由政府建立了专门的犬只留检所,有专业的工作人员,也有指定的宠物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形成了完整健全的宠物留检闭环。

对《条例》实施以后的工作,吴楚枭的建议是,执法需要精准、也需要温度。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人须切实履行督导、劝阻、管理之责,化解矛盾冲突于基层。社会公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也有助于养犬人依法文明养犬逐渐形成一个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来源:淄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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