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7 19:52:07来源:法律常识
“感谢诉前调解员帮我解决了纠纷,如果拿不到赔偿款,真的不知道怎么办了。”近日,刘某某在武胜县人民法院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驻烈面法庭人民调解员的帮助下如愿拿到了赔偿款,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7年6月,河南某公司承建了武胜县某工程项目。2021年11月,农民工刘某某经口头招聘进入该工地做工,约定日工资为230-240元。
2021年12月1日,刘某某在工地做工时,被管道内钢筋击伤左眼并出血,当即被送入工地所在地诊所处处理治疗,次日被送入武胜县人民医院住院手术治疗,于2021年12月16日出院,经武胜县人民医院诊断为左眼球破裂伤。刘某某出院后,就其所花医疗费用及后续治疗费用与承建商多次协商无果。2022年3月21日,刘某某向武胜县人民法院烈面法庭进行法律咨询,烈面法庭引导其申请诉前人民调解。
案件受理后,调解员在安抚当事人刘某某及其家属情绪、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及其赔偿要求后,引导刘某某理性主张赔偿、在法定范围内提出赔偿要求,并帮助刘某某列出了其损害赔偿具体项目及金额。
在征得刘某某同意后,调解员立即电话联系对方当事人了解其赔偿意愿,进行初步调解。由于承建商在省外,因疫情等原因,调解员多轮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从情理、法理出发,耐心阐明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对应的法律条文等,并对如调解失败后通过诉讼渠道解决纠纷存在诉累、风险等情况进行了告知。
最终通过长达3个月之久的调解,双方于2022年7月8日对赔偿金额达成了一致:由承建商一次性赔偿刘某某14万元,双方因此事发生的纠纷就此了结。为防止协议履行风险,调解员引导双方进行司法确认时,承建商主动表示愿意立即支付赔偿款,调解当天承建商通过银行转账向刘某某支付了赔偿款。至此,该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为打好诉源治理攻坚战,自2021年10月武胜县诉前调解人民委员会向武胜县人民法院人民法庭派驻人民调解员以来,截至目前,共调解了200余件民商事纠纷,充分体现了人民调解员在基层诉源治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过程中的积极作用。下一步,武胜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深化诉源治理举措,切实减少诉讼增量,为平安武胜建设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