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7 20:12:42来源:法律常识
湖南衡阳一男子为逃避检查冲卡致一名辅警死亡,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肇事男子否认故意杀人上诉,称辅警执法不规范。其14岁女儿日前致信律师,称“发生这种情况非爸爸所愿”,妈妈长期患有精神疾病,以后的学费不知道从哪里凑……有律师称,根据现有材料分析,肇事男子的行为更符合过失致人死亡,一审量刑有待商榷。
谭许泽是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县级市)人,今年50岁。11月10日下午,谭许泽的三弟谭先生向华商报记者介绍了一家人的坎坷经历。
谭许泽出生于常宁市一户农家,兄弟三人中,他是老大。“我们兄弟三人都是小学文化,我8岁时父亲去世,10多岁时母亲去世,是大哥将我们带大的。”谭先生介绍,因为家庭贫困,哥哥成家较晚。在谭先生记忆中,嫂子自嫁给大哥起就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平时要靠药物维持,精神状态好一些时可以干点零活,大部分时间需要在家休养。”
谭许泽有两个孩子,女儿今年14岁,上初三;儿子12岁,读小学六年级。“案发前,大哥经营一辆面包车,靠拉村子周边的村民为生。”谭先生说,十多年前,大哥买了矿区两间平房,“又破又旧,家里没有几件像样的家具。”
据谭许泽供述:2019年12月28日,镇上有集。当天上午10时许,他从镇上拉了9位村民(超载)回蓬塘乡(地名)。行驶二三公里后,面包车快到柏坊(地名)敬老院时,他看到马路前方有四五个身着制服的民警在查车。他的车靠近查车点时,已经有一辆三轮车被警察拦住接受检查。因为之前拉客时在这个路段被查处过,他知道自己超载,又没有营运资质,只要被查下来肯定要罚款,就想快速通过这个地方不要被警察查到。
谭许泽刚把车开到查车点时,辅警颜某某从马路右侧走过来招手示意停车,此时谭许泽驾驶室左侧也有个警察,谭许泽没有想停车,就把车子挂低挡保持低速前行,做出要停车的样子。颜某某或许知道谭许泽要溜走,并没有让开而是站在副驾驶前面,身体贴着车头。
“我就开车低速推着这个警察往后退了几步”,谭许泽供述,该警察当时一直在喊停车,并用手扒住车身,他看到已经摆脱不了该警察,就加速往前冲,该警察被他顶到车子右前方靠近右边反光镜处,用手敲他副驾驶侧玻璃并大声朝他喊话,他当时已经没注意该警察在喊什么了,就想加速冲过去。该警察就这样被他的车子带着往前走了五六米远后就摔倒了……
谭许泽驾车逃逸约一公里后,被追赶上来的警车拦下,9名乘客自行下车离开,谭许泽连人带车被带到查车现场,这时,颜某某已倒地身亡。接受调查时,谭许泽承认,开面包车拉客需要营运资质和行驶路线牌,他没有资质,也不能用于拉客营运。他不认识颜某某,当时颜某某贴着车头站着,他想如果加速的话,警察会自己站开放他走。
2019年12月28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谭许泽被刑事拘留,2020年1月10日被捕。
2020年5月11日,衡阳市人民检察院以谭许泽犯故意杀人罪,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诉讼过程中,受害人家属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025687元。2020年6月8日,衡阳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衡阳市检察院指控:2019年12月28日上午,常宁市公安局柏坊派出所民警肖某某带领辅警颜某某等人在常宁市柏坊镇通往省道S659柏坊村二队路段设卡开展交通整治。10时许,从事非法车辆运营的被告人谭许泽驾驶银白色面包车搭载9名乘客从柏坊镇街上出发开往蓬塘乡,途经柏坊派出所民警设置的卡口时被要求停车接受检查。谭许泽因想逃避处罚,准备先减速再趁机加速冲过去,遂先减速佯装要靠边停车,颜某某来到面包车右侧副驾驶车头处,多次示意谭许泽停车,谭许泽没有停车,将车挂在前进挡位保持低速状态推着颜某某往后退了几步。谭许泽见无法摆脱民警,随即加油往前冲,将颜某某顶到副驾驶门边,颜某某敲击副驾驶车窗玻璃要求谭许泽停车,谭许泽置之不理继续加速,将颜某某挂倒在地并从其身体上碾压过去(证人及鉴定结论显示,车辆碾压部位为右后轮),往蓬塘乡方向逃跑,后被柏坊派出所民警截停。颜某某当场死亡,经鉴定,颜某某系重度颅脑损伤合并胸腹损伤致死。
法庭上,谭许泽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辩称不是故意杀人。谭许泽的辩护律师提出,被害人的执法方式不规范,谭许泽有坦白情节,请求从轻判处。
衡阳市中院查明的事实与衡阳市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基本相同。据悉,不幸遇害的辅警颜某某生于1983年12月,系常宁本地人,其家里有父母、妻子和11岁的儿子,其父母也是农民,颜某某的意外离世,对家人同样是莫大的打击。
衡阳市中院认为,谭许泽作为一名有多年驾驶经验的司机,在被害人多次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时,为逃避处罚置被害人的人身安全于不顾,驾车加速将被害人撞击并碾压,致被害人当场死亡。谭许泽主观上有放任被害人死亡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致被害人死亡的行为,依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辩解意见“不是故意杀人”不能成立。
法院认为,当天,被害人着制服在民警带领下协助开展道路安全交通检查,在面对谭许泽逃避检查时果断进行适度处置,其行为合法合理,并无不当。辩护人提出的“被害人执法方式不规范”不能成立。谭许泽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虽然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应依法判处死刑。
2020年7月3日,衡阳市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谭许泽死刑;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36650元。
衡阳市中院一审宣判后,谭许泽不服,提出上诉。上诉状称,判断主观上是否具有杀人故意应从两个方面看:一是谭许泽是否明知、是何时明知受害人在其车辆前后方,二是如果谭许泽知道受害人在车前后方,是否故意有放任肇事车辆辗轧受害人的行为。就整个案发过程看,上述情况主要从两个阶段体现。
第一阶段,当谭许泽驾驶车辆途经案发地点看见警察示意自己停车接受检查时,其主观上是明确知道警察就在车辆右方,此时,其为逃避检查而打方向盘使车辆绕过了交警。从该行为看,谭许泽主观上虽有逃离意图,但不具有杀害交警的故意。
第二阶段,当谭许泽车辆绕过警察加速时,被害人系在肇事车辆右侧,此时,如受害人不追赶、拦截肇事车辆,则不会被辗压。案发当时,受害人在见车辆未停车时随即在车辆右侧追赶,此时如谭许泽并没有发现受害人追赶并跑至其车辆下方,而是为了逃避罚款的主观目的逃逸,也不能证明谭许泽有杀人故意。
另外,公安部《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相关条款规定,交警纠正违法行为时,应当选择不妨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地点进行,当遇有机动车驾驶人拒绝停车的,不得站在车辆前面强行拦截,或者脚踏车辆踏板,将头、手臂等伸进车辆驾驶室或者攀扒车辆,强行责令机动车驾驶人停车、不得站立在被拦截车辆行进方向的行车道上拦截车辆等行为。本案中,民警执法有悖该规定,也要承担一定责任。综上,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其定罪处罚。
谭先生介绍,哥哥被羁押后,因无人照顾,嫂子病情复发,于今年4月8日被送往精神病院治疗。侄女侄子无人照看,在外地打工的谭先生不得不返回家乡,暂时照顾两个孩子的生活。
爸爸一审被判死刑,妈妈被送往医院,谭许泽的女儿小谭心焦不已,一直在想办法救爸爸。11月8日,小谭通过邮件向北京理工大学法学教授徐昕反映了家庭的不幸,希望徐昕教授出面为爸爸二审辩护,救爸爸一命。
小谭在邮件里说,“发生这种情况,我相信非爸爸所愿,更别说他是故意谋杀了。以爸爸的性格,不可能是故意谋杀他人……爸爸犯事了,家庭失去了支柱,以后的学费不知道从哪里凑……”
徐昕说,接到小谭的求助后,他很难过。两个家庭都很不幸,从某种程度上说都是受害者。纵观案件现有材料,他认为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谭许泽死刑确实值得商榷。在他的推荐下,石伏龙律师、林辉律师决定向小谭和家人提供法律援助。
“哥哥无经营资质拉客确实有错,冲卡致辅警死亡更是不该,作为家属,我们对此毫不含糊,但哥哥的确不是故意杀人,罪不至死,希望二审法院深入调查,给哥哥一个公正的判决。”谭先生说,案发后,当天乘车的几位村民写出书面材料,证明当天谭许泽没有注意到颜某某倒在车下的情况,因而导致悲剧发生。与此同时,多名村民联名写出恳求信,希望法院体谅实际情况,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轻处理谭许泽。
11月10日下午,华商报记者试图联系几位作证乘客,因各种原因未能联系上。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林辉称,他刚刚看了一审判决书,“个人认为一审法院在事实认定上有误,‘是正面撞倒还是侧面挂带而倒’证人说法不一。从现有材料看,公安人员作证基本上是撞倒,车上乘客大多称以挂带而倒,从判决书中鉴定看应该是被害人未拉住车,车加速通过时带倒被害人导致车的右后轮碾压被害人。另外,执法确实有不规范之处。”林辉认为,以过失致人死亡定罪对谭许泽定罪更为准确。
华商报记者 陈有谋 编辑 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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