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7 20:37:44来源:法律常识
基于操作一个信托违约案件,经过半年的沟通,最终获得金融机构赔偿70%的承诺,现就相关误区总结如下:
误区一:盲目参加维权群
许多投资者在信托发生违约后,第一时间想到是组建维权群,而不是理性地去思考实现权益的途径。事实上,投资同一个项目的投资者,各自面临的情况并不相同(如果认识不到这一点,你的维权基本无望)。即,同一个项目,别人可以拿到赔偿,不代表你可以拿到。组建维权群,不过是少数人(可能是投资者或非投资者)为实现自己特殊目的而组建的乌合之众(读过《乌合之众》的人都知道,乌合之众参与者的智商急剧下降),这类少数人通过号令群成员的优势去实现自身目的。换言之,你的入群,最终是为他人做嫁衣裳,成为他人维权路上的垫脚石。因此,维权群可以参与,但是切记不要被鼓动。
误区二:缺乏策略即与金融机构沟通
信托一旦违约,投资者的权益短期内基本无法实现。信托公司等内部机构势必也会制定应对投资者的措施,包括拟定应对投资者的话术等。所以,如果投资者在没有获得专业指导的前提下擅自与信托公司等进行沟通,不仅得不到想要的结果,还会被信托公司反向取证,为后期进一步维权制造新的困难。
误区三:轻信其他投资者的哭诉
事实上,信托违约想要获得信托公司或代销机构的赔偿极其艰难,但是,还是有少数投资者获得了赔偿,包括诉讼或非诉讼途径。获得赔偿的投资者(可能是维权群主)一般会被要求签署保密协议,接受信托公司的收买(因为被收买,他不再说真话),到群里宣扬无法获得赔偿的悲观情绪,让其他投资者认为得不到赔偿是理所当然。
误区四:被相关机构误导转移矛盾
很多投资者购买信托是从银行或第三方公司购买(包括考虑返点等)。信托违约后,第一时间联系银行或第三方公司即被告知去找信托公司维权,然后进入一个关注信托处置的无限等待。这其实是被销售机构误导了(销售机构在偷着乐呢),按照法律规定,信托的管理人或销售方都应当对自身的不尽职负责。而且,在违约前,你甚至都不认识信托公司的人,你怎么举证信托公司不尽责?切记,不要被相关机构误导转移矛盾而陷入死循环。
误区五:盲目投诉
信托违约后,很多投资者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到监管投诉,向监管诉苦,一哭二闹三上吊。但事实上,很多投资者都是投诉无果。原因有二:其一,监管提倡的就是打破刚兑,如果相关机构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投诉将是得不到支持的;其二,很多投资者逞能,觉得自己很懂,但写出的投诉信往往抓不住重点,导致投诉徒劳。
误区六:拒绝专业支持
几百万投资者款打水漂,换谁都心疼。但是,信托违约已经是事实。因此,我们一定要做好以下两项心里准备:一是我们的钱可能真的全部损失了,几百万可能真的没了;二是实现权益的过程可能非常漫长,短则一两年,长则十几年、几十年都有可能。有些投资者觉得已经产生风险,而拒绝付费获得专业支持,最终陷入无穷无尽的漫长等等,不乏有投资者抑郁得了癌症。
总而言之,信托投资者都是高净值客户,属于社会精英。但是,你要知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就怕聪明反被聪明误,自以为很懂,其实并不懂。维权,需要理性,更需要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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