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7 22:45:26来源:法律常识
东南网7月1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徐文锦)“心里十几年的石头终于落了地。”7日,说起自家危房修复一事,建宁县居民倪某露出了笑容。
原来,这些年倪某一直有件烦心事:2007年,某房地产公司在房产开发过程中,不慎导致倪某的房屋地基下陷、断裂倾斜,被鉴定为危房,不宜再居住。“十几年来,我一边租房一边维权,但始终没个结果,有家难回成了一块心病。”倪某说。
今年6月,倪某在朋友介绍下,来到建宁县公共法律服务共治中心,和工作人员聊起了这件烦心事。
6月17日,建宁县公共法律服务共治中心受理该案后,立即对接县法院、司法局、住建局及相关镇政府工作人员展开调解。“之前,倪某不知找哪些单位处理这种纠纷。我们接手后,立即联系房地产公司和县住建局,共同确认危房责任问题。县住建局还邀请专业团队对房屋进行现场勘测,确认危房修复可能性。”建宁县法院立案庭庭长、派驻中心法官江元晖告诉记者。
调解现场,调解员细致调查、释法明理,最终促成房地产公司同意帮助倪某将住房恢复原状,这起纠纷得到了妥善化解。
“过去,县城执业律师和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少,法律服务较为空白,许多群众发生纠纷也不知去哪咨询、如何维权。”江元晖说。
今年4月,建宁县委政法委牵头,在人流量较大的城区农贸市场旁,设立建宁县公共法律服务共治中心。县法院、县司法局等部门派驻法官、调解员、干警轮流值班。“中心采取‘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现场受理、调解纠纷,或由县法院委托调解,为老百姓解决烦心事,省时、省钱、省心。”县公共法律服务共治中心副主任孔新光说。
不仅在城区,为方便乡镇群众,公共法律服务共治中心还在全县9个乡镇司法所设立分中心,通过视频远程连线等方式,提供法律咨询、矛盾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
“受疫情影响,我暂时不能回建宁,你们可不能趁我不在,就改造我的承租地。”今年4月,再次接到远在杭州的土地承租人聂建斌的电话后,建宁县濉溪镇水西村村委会主任来到县公共法律服务共治中心,请求中心帮忙化解该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原来,聂建斌2016年在水西村承租了一块土地,但因多种原因闲置未开发,导致该地块撂荒多年。今年,因农田改造规划征地涉及该农田,村委会要求与聂建斌解除土地租赁合同,收回该地块用于制种。但聂建斌暂居杭州无法返回建宁,双方对解除合同一事未达成一致意见。
“考虑到案件涉及土地面积范围大、农田改造时间紧等现实问题,4月15日,我们对接濉溪镇分中心,当场与村委会和聂建斌进行远程视频通话,协商解除合同的金额和付款方式。”负责法官江元晖回忆,他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并线上送达司法确认裁定书,当天就为这起纠纷按下了“终止键”。
“共治中心主要发挥了三种优势。”孔新光表示,一是通过派驻法官、退休干警、党员志愿者等,实现法律资源优化整合;二是在中心汇集县域常见法律服务功能,实现“一站式”服务;三是优先以非诉机制解决问题,实现诉非衔接深度融合,为老百姓节约诉讼时间和费用,同时减少小案件过多占用审判资源的情况。
据介绍,建宁县公共法律服务共治中心成立以来,共调处矛盾纠纷156件,涉及劳动合同、金融借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其中成功调解80多个案件,约30个案件正在调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