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8 09:20:14来源:法律常识
【点击文末小程序,免费咨询法律问题】
我们做车主的,自己懂一些法律,事情发生的时候才不至于束手束脚。交通发达、车辆横行的年代,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也随着升高,希望大家做到心中有数,那么出了交通事故赔偿费如何算,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出了交通事故赔偿费如何算,怎么规定的?
山西文锋律师事务所任华英律师解答:
出了交通事故赔偿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山西文锋律师事务所任华英律师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山西文锋律师事务所任华英律师解析:
财产损失:
(一)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二)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
1、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2、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任华英律师执业过程中办理过各种类型的案件,尤其各类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工伤,建筑工程,交通事故,公司股权,知识产权等,担任过多家企业法律顾问。理论功底好,实践能力强,曾被评为山西省优秀青年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