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3 16:37:07来源:法律常识
一名不懂手语的聋哑人,因与人争执时咬伤他人被刑拘,该如何解决?深圳市龙华区就发生了这样一起案例。
发生纠缠致人二级轻伤
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辩护律师
2021年3月8日,深圳市龙城派出所民警接到受害人何某报警,称其与人发生争执,被咬伤鼻子导致轻微伤。
经查,何某在等待载客时,清洁工金某(聋哑人)在该路段打扫卫生,双方因让路问题无法正常交流,金某用扫把触碰了何某的背部,故发生争执双方相互纠缠在一起。在纠缠过程中清洁工金某用嘴将受害人鼻子咬伤,导致鼻子出血。
经伤情鉴定,何某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金某的损伤程度不构成轻微伤。2021年4月29日清洁工金某被刑事拘留,2021年5月12日被逮捕。
深圳市龙华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广东润鹏律师事务所上官维华律师,担任金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侦查阶段的辩护律师。
不会手语无法正常交流
事实有待进一步查清
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并拿到案卷材料后,立即联系办案民警了解案情,并与手语翻译老师一同前往深圳市宝安看守所,会见金某了解案情并告知其法律权益,但在会见过程中,承办律师与手语老师发现金某不懂手语,无法正常交流。
会见结束后,承办律师再次与办案民警进一步沟通金某的情况,了解案发的详细过程,并提出了金某系初犯偶犯、且系聋哑人因不会手语有待于进一步查清事实等法律意见,于2021年5月26日向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提交书面的法律意见书。
2021年7月9日,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将案件移交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上官维华律师成为金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律师。
无固定收入且无存款
律师争取从轻处罚
承办律师通过阅卷了解到,受害人何某的伤情经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且有三期(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的鉴定结果。
随后,承办律师联系金某的哥哥了解其情况。金某在家中排行老二,家中还有一个聋哑弟弟和八十多岁且重病的妈妈。
金某自小聋哑,因家庭困难并未到特殊学校学习,因此金某属文盲,且不懂手语,跟家人之间的沟通也只限于简单的比划和眼神交流。
金某因身体原因一直单身,最近跟随哥哥来深圳,在哥哥承包的清洁区协助做清洁工作,并无固定收入,且无存款。
在了解到金某的情况后,承办律师将情况反馈给办案检察官,并及时沟通,希望能在金某自愿认罪认罚和争取赔偿被害人何某并获得谅解的前提下,从轻处罚。
协调出具谅解书
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
经承办律师耐心跟家属解释和沟通,金某家属最终表示愿意在自己承受范围内支付被害人一定的款项。
在确认了家属的赔偿意向后,承办律师与被害人取得联系。多次沟通和解释后,被害人终于放下心结,愿意谅解金某的行为,对于赔偿金额做出很大让步,愿意在取得金某家属的3.1万元的赔偿款后出具谅解书。
为保障双方的权益,承办律师联系了办案民警,在派出所的见证下,双方于2021年7月21日签署了谅解书并支付了赔偿款。上述退赔谅解材料由公安局以补充证据的形式提交了检察院,并指出金某系聋哑人且不会手语的细节,有退赔谅解等法定情节,建议检察院应充分考虑聋哑人这类犯罪人员的特殊性和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比照普通故意伤害案件从轻处罚。
最终,在承办律师的努力下,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对金某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金某于2021年7月28日被释放。
【记者】曾子航
【来源】深圳司法
【作者】 曾子航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