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8 00:49:09来源:法律常识
【优秀案例】Y某涉嫌非法拘禁罪,涉黑、涉枪性质案件,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王间律师为其辩护, 获罪轻结果
对于一名律师来说,再也没有比法庭演说更艰难的任务了。——罗伯特·杰克逊
2013年1月,S某因向W某索要赌债未果,伙同他人强行将W某带至茶楼控制并逼其偿还赌债,期间被告人Y某至茶楼殴打W某并致其轻伤。10天后,S某因向X某索要赌债未果,打电话叫被告人Y某等人殴打被害人X某,后将X某带至车上逼其偿还赌债,殴打、控制X某近10小时。2013年8月,因X某与Z某之间存在矛盾,持枪支携被告人Y某至某小区门口聚集,鸣枪恐吓并将X某强行拉上车带至某酒店限制其人身自由三天。案发后,Y某被网上通缉,直至2020年11月,Y某被异地公安机关抓获。
二、办案过程
接受委托后,王间律师立即与公安机关的办案人联系,掌握案件第一手信息。并及时去看守所会见Y某,了解详细案件过程。经过充分了解,确定了Y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主要犯罪事实并无异议。在审查起诉阶段,王间律师和团队成员根据从检察院所调取的全部案卷材料,仔细研究、发现辩点,从而确立有效辩护思路。在审判阶段,就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经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的向承办检察官、法官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并提交了相应的辩护意见。
三、辩护思路
辩护人经过阅卷及调查,对《起诉书》所指控的罪名及所有证据逐一进行分析论证,检索有利于Y某的信息。
经过团队成员大量准备工作和研判,最终确定的辩护意见为:1、指控Y某持有枪支的证据不充分;2、W某案中,被告人未与同案犯达成拘禁的意思联络,不构成非法拘禁罪;3、三起犯罪事实的部分证据不完整,不能达到唯一性的标准,不能据此得出Y某的行为符合所指控的三起犯罪构成,可以将其中二起打掉;4、拘留程序存在违法瑕疵;5、司法鉴定意见存在问题;6、Z某、X某案中,Y某有机会认定为从犯。
四、办案结果
Y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五、办案心得
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多次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事实,寻找辩点,制定辩护方案。同时,与当事人家属沟通,向被害人积极赔偿,取得三位被害人谅解。辩护人对案件事实、证据存在的问题与检察官、法官进行沟通,最终法官在认定案件事实中采纳辩护人的部分观点,就涉枪事实不予认定,将本应处以5年左右的刑期进行重新量刑,对Y某从轻处罚,获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庭立方专家评语:
面对被告人涉及到“三罪并罚”而且其中还有涉枪、涉黑的敏感重大案件,如何能找到辩点,对于任何律师都是严峻的考验!实践证明,王律师的辩护思路是正确的:通过全面审查,从定案证据、共同犯意、证明标准、程序违法等方面入手,抽丝剥茧,各个击破,从而达到打掉二起主罪,最终获得轻判的效果。值得点赞!
王间律师,中共党员,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在职法学博士,法律援助先进个人,中国政法大学疑难案件研究所研究员,全球投资移民律师协会理事,陕西省律师协会涉外人才库成员。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特邀律师调解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和专业的实践操作经验。曾在公安机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刑事侦查、辩护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