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3 07:57:08来源:法律常识
首先,众所周知,盗窃、抢劫他人机动车,是一种侵害他人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构成盗窃罪、抢劫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盗窃人或者抢劫人使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由盗窃人或者抢劫人承担赔偿责任,而不应由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责任。
如果机动车投保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应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且保险公司垫付后,有权向责任人进行追偿。
【法条指引】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