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6 06:27:04来源:法律常识
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律师 祁增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有效组成,律师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群体。发挥法律的社会调节作用,必须由律师运用法律来保障权利与制约权力,实现法的公平正义。作为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我通过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尽力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贴近人民群众的司法力量,承担着保证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使命。
刑辩律师参与刑事案件能够有助于人民法院准确、及时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使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即便是已进入司法程序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他们理应享有的基本权利不应该因其犯罪行为而消灭。与其说律师是在法律范围内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不如说是在通过捍卫当事人的利益维护法律的尊严,让每一个案件得到公平、公正的判决。
律师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忠诚实践者、是最坚定的拥护者和最有效的宣传者。作为党员律师,应当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尊重事实,依法履职辩护,努力不让无罪的人受到法律追究,办好每一起案件,以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正确处理和各方面的关系,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参与公益活动,做好法治宣传工作,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建言献策,为社会公平正义和法治中国建设执着守护,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青海法治报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利于普法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青海普法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