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8 06:52:24来源:法律常识
大数据、信息化是撬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2.0版本”的有力杠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运用大数据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科技强检理念,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充分发挥大数据在惩防违法犯罪、促进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为积极稳妥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提供技术保障,以技术赋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更高质量发展。
2021年2月,黑龙江省首家公益诉讼指挥中心在大庆市检察机关建成。
2021年5月,湖北省十堰市检察院邀请该市生态环境技术中心高级工程师为检察干警讲授土壤、水质、食品安全等各类公益诉讼快速检测设备使用规范,进一步提升公益诉讼勘验取证能力。
以数字革命
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
全国人大代表
河南省柘城县人民医院护理部主任
宋静
近年来,检察机关积极推进智慧检务工程,全面构建新时代智慧检察生态,提升了司法办案水平。我印象最深的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和2021年河南省遭遇暴雨灾害的时候,检察机关克服困难,运用“三远一网”系统,及时高效办理案件,有力回应了人民群众的诉求。我还了解到,检察机关积极开发检察人员考核软件,实时晾晒“成绩单”;加强律师互联网阅卷系统建设,推动律师阅卷从“现场阅卷”到“网上阅卷”;开展网上信访工作,推动“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多渠道有效开展;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热成像等技术取证,协助办理了一批有影响力的公益诉讼案件。但是,个别地方也存在着科技信息手段使用率低、数据共享不够等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
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创新履职方式,运用大数据,以数字革命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健全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深入推进检察人员考核,以科学管理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重要部署
3月
最高检举行检察机关开展律师互联网阅卷试点工作启动仪式,开通互联网阅卷系统,选取上海、安徽、重庆三地开展试点。
4月
最高检公开发布《“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要求推进智慧检务工程建设,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创新平台、视频云平台、融媒体平台等建设,提升检察工作智能化水平。
6月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印发,要求加强检察机关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推进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
10月
最高检公开发布《“十四五”时期检务保障工作发展规划》,要求进一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与应用,加速提升检务保障信息化水平。
11月
最高检举行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全面部署应用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建设有关情况。
11月
最高检确定湖北省检察院、浙江省杭州市检察院、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广东省深圳市检察院为第一批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研发创新基地。
12月
最高检举行信息化30周年座谈会。
12月
最高检召开党组会,研究深化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充分运用信息化、大数据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的举措。
数据成效
2021年,检察机关全面运行侦查监督、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平台,发现侦查违法案件线索17万件、民事虚假诉讼等违法线索1.6万件。
2021年,全国已有24个省(区、市)完成政法协同平台,开展了政法协同应用,线上协同收送案件超过150万件(次)。
2021年,全国已有31个省(区、市)397家检察院接入中国检察网,146家开展了449次检察听证直播,累计直播时长约395小时,网站点击量28.8万人次。
2021年,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上线,各级检察机关已通过系统受理各类案件约365万件,办结约185万件。
2021年,全国已有22个省市完成律师互联网阅卷系统的部署,各级检察机关已向律师提供网上卷宗下载10000余件。
地方特色
“苏查查”数智监管系统
研发主体: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
成效:自2021年5月8日在苏州全市检察机关上线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已经累计核查检察业务数据54万余条。
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智慧数字平台
研发主体: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检察院
成效:平台上线以来,共为19个收到“督促监护令”的家庭制定家庭教育指导方案,督促57所学校优化教育惩戒措施并建立校园欺凌防控制度。
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
研发主体: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
成效:2021年4月,绍兴市检察院运用该系统,对近800份民事裁判文书进行审查,查实虚假保险理赔线索49起,立案侦查诈骗案5件27人,查实犯罪金额逾1500万元,打掉多个骗保犯罪团伙。
检察故事
检察技术“大海捞针”
抓取关键证据
2020年8月,某石化销售公司发现大量可疑发票均出自一家便利店,报案后公安机关抓获了利用工作便利虚开发票的李某。根据李某的供述,李某权和王某陆续到案。经查,发票信息涉及230家单位及公司,遍布全国20余个省市,核实及调取证言工作量极大,且嫌疑人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有两人手机的电子数据还处于灭失状态。不仅虚开发票的数量、金额需要确定,实施犯罪时扮演的角色分工及犯罪模式也需要进一步取证核实。
如何能及时有效地获取证据?案件移送到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后,办案检察官意识到该案的取证必须要有检察技术人员的辅助,遂在对案件作出批捕决定的同时,委托北京市检察技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在该技术中心,有一个集数据整合、数据挖掘、数据恢复等功能于一体的电子数据实验室,在这里,检察技术人员或从海量的电子数据中快速、有效地挖掘有价值的信息,或对灭失的数据进行恢复,抑或是将繁杂的数据进行智能比对分析,以此找出辅助办案的关键性证据。
果然,检察技术人员在明确该案的取证需求后,通过电子数据审查平台的“人物画像”“关系分析”“收支分析”“消息探索”“单人侧写”“智能分析”等功能,帮助检察官印证了犯罪嫌疑人的具体分工。在智能分析犯罪嫌疑人聊天记录的过程中,检察技术人员还从截图特征中分析出犯罪嫌疑人可能为了能够准确分赃,使用电脑端安装的办公软件制作虚开发票的统计台账文件,并向检察官提出立刻扣押相关电脑固定证据的建议,帮助检察官查获重要证据。
最终,办案检察官认定李某等3人存在共同虚开发票的犯罪行为,并从海量数据中准确认定了3人虚开发票的数量和涉案金额。2021年8月,东城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李某等3人虚开发票案获法院一审判决,3人分别获刑三年到三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3人均表示认罪,未提出上诉。(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简洁 图片:韩兵 蒋安朋 蒋长顺 余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