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8 12:35:22来源:法律常识
为保障刑事被告人合法权益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近年来,佛山市司法局不断推进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
什么是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
法律援助机构通过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派驻值班律师或安排值班律师等形式,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的活动。
为贯彻落实“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的实施办法》对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佛山市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于近日印发《佛山市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工作指引》,从三方面规范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工作。
一、明确法律帮助适用范围
法律援助机构通过在法院、检察院、看守所派驻值班律师或安排值班律师等形式,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法律援助机构应在人民法院、看守所分别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并根据需要派驻或者安排值班律师,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律帮助权。
△2020年1月10日,律师为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提供法律帮助。
二、明确值班律师资格要求
法律援助机构综合律师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准、业务能力、执业年限等因素来确定值班律师人选,要求值班律师熟练掌握罪名、量刑幅度等刑事法律规定,具备较强的法律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法律帮助工作有序开展。
三、明确值班律师工作职责
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应当依法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① 解答法律咨询;② 引导和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申请法律援助,转交申请材料;③ 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中,为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对检察机关所起诉的罪名以及量刑建议提出意见,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进行见证;④ 对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情形代理申诉、控告;⑤ 承办法律援助机构交办的其他任务。
《指引》进一步细化认罪认罚案件中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参与量刑协商权、提出异议权等职责和权利,加强法律援助机构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值班律师顺利开展工作。
该《指引》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佛山全市值班律师开展法律帮助工作,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
来源丨佛山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