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8 13:15:42来源:法律常识
浙江新闻客户端 记者 徐坊
3月15日,记者从湖州市南浔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3月14日21时50分,南浔区人民医院在“愿检尽检”人群中发现一份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样本。3月15日凌晨1时35分,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随即转运至湖州市定点医院隔离医学观察。后经市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该感染者(男,40岁)为建筑工人,现住址为南浔区南浔镇观塘壹号工地宿舍。接报后,市、区两级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机制立即启动,全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检测和隔离管控,并严格落实相关场所管控及环境消杀等防疫措施。
该感染者目前同住工友3人,首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该感染者活动详情如下:
3月10日17时30分,从外省搭乘私家车到达南浔镇观塘壹号工地;19时,在南浔镇大厨小菜餐馆(同心路店)用餐;19时20分,在南浔镇同心路817号志强水暖店购物;后返回工地宿舍。
3月11日,白天在观塘壹号工地;18时在同心路同泰饭店就餐;后返回工地宿舍。
3月12日,上午在观塘壹号工地;11时50分,在南浔镇同心路鸿运面馆就餐;后返回工地宿舍。
3月13日,白天在观塘壹号工地;18时左右在同泰饭店就餐,饭后途经同心路世纪福联超市购物;后返回工地宿舍。
3月14日10时,乘坐网约车前往南浔区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11时13分乘网约车到同泰饭店就餐;12时50分,在世纪福联超市购物;后返回工地宿舍。
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配合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不要恐慌,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卫生习惯,积极接种疫苗。
据了解,南浔区发现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为奥密克戎变异株。为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即日起,南浔区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并划定“三区”范围。
确定以下区域:
一、封控区
1.观塘壹号工地
2.观塘壹号工地生活区
二、管控区
1.观塘壹号工地生活区北侧靠泰安路商住楼、西侧靠南林路商住楼
2.南林路、大中路之间,同心路两侧沿街商住楼
三、防范区
东至常增路、西至九里桥港、南至人瑞路、北至頔塘围合区域和吾悦广场。
现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硬隔离封控措施,卡口落实24小时值守,仅允许保障生活物资、医疗防护转运车辆(人员)进出,对因就医等紧急情况确需外出的人员落实闭环管理。
二、管控区实行“只进不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控措施,仅开放生活保障场所,守好“小门”。
三、防范区实行“非必要不出区、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的管控措施,暂停室内密闭公共场所营业,从严规范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其它公共场所按既往人流量的30%控制人数,企事业单位提倡线上办公。
四、对不服从封控管理的人员,一律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