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8 13:20:55来源:法律常识
难挠的“刺儿头”也乖乖服他
当然,对于蛮横的,也得想办法降服他。王林森给我讲述了这么一个杀人犯。
谷某,48岁,是一个村干部。他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其他村干部的违法犯罪事实,可总也得不到查处,而等来的却是对他的排挤打击。一天,谷某在村里杀了人。他刚进来,暴躁不安,拒不配合办案单位讯问,谁谈也不行。老所长让王林森去试试。那时王林森还被称为“小王警察”,刚到所工作两年多的时间。接到谈话任务后,王林森认真分析谷古的性格特点,并寻找他性格中的“软肋”。
谷某五大三粗,胡子拉碴,一脸凶相。谈话的当天,老所长担心王林森的安全,特意安排了一位民警陪同谈话。王林森却拒绝了,他说:“我知道所长为我的人身安全考虑,可是谈话最重要的是真诚和信任,这种气氛只有在两个人单独相处时才能把控。”
随着一阵哗啦哗啦的脚镣声,一声很响的“报告”,谷某仰头站在了值班室门前。王林森没马上让谷某进来,而是用眼睛直视他。等了一会,王林森叫他进来。谷某依旧一脸傲慢,王林森说:“找我谈话的人多,我一天只谈两个,一个30分钟,你也一样。”他没想到一个说话缓慢,声音不高的年轻民警,上来竟会来这么一句开场白。谷某心里非常清楚,自己连续杀了13个人,是活不了了,因此也抱着一种无所谓的态度。要知道,这些天的谈话中,很多人的谈话方向都是向着他的,意识到这场谈话和以往的谈话不同。他看了看王林森说:“行。”
一场心理对峙就这样开始。说完话,王林森就不吭气了,谷某很生气地瞪他,王林森也不为所动。谷某沉不住气了,他叫嚷起来:“我现在怕谁,杀一个是死,杀几个也是死。”
“你叫嚷什么?你罪该万死,你死有余辜。13个冤魂在地下向你索命,还怕你不死?”王林森大声断喝道。想不到眼前瘦弱的民警如此严厉,谷某楞了一下,安静了下来。
王林森觉得自己已经在威严上占据了上风,他又把语气缓和下来,和谷某谈起了他的儿子。王林森事先了解到,谷某的儿子上了大学,他因此非常骄傲,杀人前,还专门送儿子到了学校,看着儿子进了校门。“事已至此,不能再让孩子伤心,不能再做伤害家庭的事了。”王林森一语戳中谷某的软肋,他“哇”地一声哭了。这是收监以来,谷某第一次表露出软弱。静静地听谷某哭了25分钟,王林森才对谷某说:“谈话时间快到了,不过你特殊,你想和我谈多长时间都行。”最后谷某平静下来,表示要好好配合办案单位,不再闹监了。
就这样,这个人人难挠的“刺儿头”在王林森的手下服服帖帖。辖移监所时,谷某给王林森深深地鞠了一躬,双眼含泪地说:“谢谢小王警察。”
翻阅历史,从清末光绪年间的“山西罪犯习艺所”到今天的山西省晋中监狱,历经百年变迁。一个个瞬间都记载了其历史的足迹,它的沿袭与变革所构筑的历史脉络,是中国近代监狱的缩影,是从封建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制度下的监狱彻底发展成为社会主义类型监狱的历史见证。
一、清朝末年监狱初始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监狱改良思想开始对中国以苦辱惩治为目的的刑罚制度提出了挑战,清王朝内部改良派积极倡导变法改良,特别是八国联军侵华以后,清廷被迫推行包括监狱改良的“新政”。光绪二十八年(1902),山西巡抚赵
尔巽向清政府首上《各省通设罪犯习艺所折》,翌年,刑部奉旨议准,并通令各省筹设。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山西罪犯习艺所”在山西太原东华门一号开办,使原来一些判处流放刑的犯人不再发配、充军,一律安置在这里服役。在主管官以下,设书吏一人,庶务一人,门役二人,更夫八人,看守按囚犯百分之十配备,并设置工场,囚犯在监服役自始开始。可以说这是中国采用资本主义性质的自由刑的开始,标志着山西现代监狱的雏型形成,也是山西省晋中监狱前身的创建初始。
在赵尔巽等改良建议的基础上,清政府修订法律大臣人家本悉心考证,比较中外监狱的沿革和设施,并积极引进资本主义狱制,于光绪三十三(1907)年在上奏《实行改良监狱四事折》中提出了建造新式监狱,增减监狱官吏,颁布监狱章程,编辑监狱统计以及对罪犯教化、管束的具体办法。宣统元年(1909)清政府法部尚书戴洪慈请设模范监狱,并限令各省在三年内建成。经山西巡抚丁宝锉于宣统元年(1909)十二月奏准,将“山西罪犯习艺所”大加扩充修建为“山西模范监狱”,宣统二年(1910)2月4日正式开办。委任戈佩埙为典狱长,禀承提法司管理全监事务。内部组织分设案牍、工艺、庶务三科,每科设科员一名,书记一名,分理各种事务。另设教诲师、医士各一名,专管教诲、卫生事宜。技士一名,监授工作。看守警长一名,看守警兵二十名,专管戒护。看守妇四名,看视女犯。狱丁一名,以供杂役。规定章程八十二条,办事细则二十三条。
“山西模范监狱”是仿照日本监狱图式修建的。正中为星光形(即菊花形),分房监一座,除饭厅占用一院外,计有七个小院,每院十二间,计有八十四间。正中分房监左右,各配扇面形分房监各一座,一为牢固监,一为女监,共六个小院,每院十二间,计七十二间。另设有杂居监、病监各八间,传染病监九间。东西外监各一座,为幼年监。囚犯总容额二百余名。设男工场二座,女工场一座。并没有诊疗室、浴室、讯问室、屏禁室、尸室等。监墙外的西北角设有刑场,每年农历十月初一在这里执行绞刑。
宣统三年(1911)9月因山西革命党人在太原起义成功,由典狱长戈佩埙禀请中华民国山西都督府核准,将全监男女人犯全部释放,”山西模范监狱”停办。
二、中华民国时期的山西第一监狱
1911年辛女革命胜利后,清政府被推翻。“山西模范监狱”由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山西都督府接管。民国元年六月(1912年)山西都督府决定在前清的山西模范监狱原址上开办监狱,名称仍为山西模范监狱,任命留日法学毕业生许伯华为典狱长。
民国二年(i913)北洋军阀政府司法部发布《拟定监狱图式通令》颁布《监狱图式》。同年五月援照“京师模范监狱”改称“北京监狱”例,将“山西模范监狱”改称”山西太原监狱”。民国六年(1917)十月依据北洋军阀政府司法部发布的《实行司法会议议决改良监狱事项令》将”山西太原监狱”改为“山西第一监狱”。
“山西第一监狱”是在前清宣统年间开办的“山西模范监狱”原址上改扩建而成的,总面积五万九千七百多平米。可容纳犯人一千五百余人。监狱坐落在山西省城大东门里之北,大校场之南,西界精营东华门,东界东萧墙。
全监由本监、东监、西种植场三部分组成。
本监建筑主要是清朝宣统年间修建的“山西模范监狱”的建筑,其建筑均为平房。除监狱办公人员、看守宿舍和工场场房外,本监有七处监房
,分别命名为“安”、“静”、“守”、“法”、和“幼年”、“妇女”、“特”字等各监。安字监居中央呈星光形(菊花形),共有八个小院,除前面两个院用作饭厅外,其余六个小院的监房分别命名为“作”、“事”、“须”、“循”、“天”、”理”,即作字监房、事字监房等;安字监为独居监房,六个小院每个小院有十二间独居监房,共计七十二间,可容纳七十二名囚犯。“安”字监的中央设有三层楼的嘹望楼,可以监视本监所有犯人的活动情况。在“安”字监的北部两侧是“静”字监和“幼年”监,其形状就像两把展开的折扇;“静”字监有三个小院,命名为“毋”、“怠”、“荒”;“幼年”监亦有三个小院,分别命名为“存”;“好”、“心”;“静”字监和“幼年”监都是独居监,每个小院有十间监房,共计六十间,可容纳六十名囚犯。“守”字监和“法”字监分别在“安”字监南部两侧,均为长方形四合院的杂居监;两监共有监房七十五间,每个监房可住四至五名囚犯不等,共计司容纳三百一十八名囚犯;两院中心都有看守值班小亭。“守”字监西角为暗室,本监的西北角有刑亭,清朝末年和民国初年,凡判处死刑的犯人,在每年阴历十月初一,在此执行绞刑。“妇女”监在刑亭南,有独居监七间,杂居监二十三间,共计可容纳一百二十名女囚犯。在“安”字监东“静”字监南另设有特字监一处,以备收容外国人犯之用;内有杂居监七间,每间可容纳三人,共计可容纳二十一人。另有工场八处,分别在本监中段各处。以上就是本监的建筑情况,民国年间虽有改动,但总体维持了原状。
东监系于民国六年一月购人民地三十一亩二分三厘,依据民国一年(1913)北洋军阀政府司法部发布《拟定监狱图式通令》颁布的《监狱图式》,并参照日本监狱模式而修建的;分为前后两部分,前部为六翼、后部为五翼扇山形放射状建筑,前部有六个放射型号筒,分别命名为“斋”、“庄”、“中”、“正”、“和”、“平”,即“斋”字监、“庄”字监等,“斋”、“庄”两监各有二十间监房,其余四监均十间监房,均为五人杂,共计可容纳囚犯四百名。后部有五个放射型号筒,分别命名为“温”、“良”、“恭”、“俭”、“止”,即“温”字监、“良”字监等。“恭”字监为独居监,共有四十间,可容纳四十名囚犯。其余均为无人杂居间,每间可住二十人,每监有二十间监房,共计可容纳十七名囚犯;杂居间十一间,每间可收容三人,可容纳三十三名囚犯,共计可容纳病犯五十名。
西种植场位于本监以西,系民国六年购入民地二十二亩六分六厘,以墙围之,开辟为种植场及砖瓦科;建有家具、马棚、看守室等房屋十一间。砖瓦科建有砖瓦窑二座,后因取土不易而停办,在砖瓦窑处建房七间,设粉醋两
科。
监狱设有图书室,教诲室、浴室、炊场、接见室各两个。
另外,监狱外附属地若干,主要分布在阳曲县东蔫村、西蔫村、中蔫村共计四百九十七亩,愉次鸣谦驿十二亩。这部分地块由监狱招租耕地,收取地租。省城东门外有罪犯死亡埋葬备用地三十亩,监狱大门外空地十亩七分建有房院一座,计有房屋十九间。
监狱设有作业工场,共有二十一种作业科目;分别是织布科、织毯科、带科、木科、五金科、靴鞋科、印刷科、缝纫科、染科、油漆科、绘画科、裱糊利、席科、洗濯科、建筑科、种植科、女工科、制米科、制粉、制醋科、皮革科。
据监狱长许伯华1924年编写的《山西第一监狱纪略》记载:囚粮数按预算规定每月每囚为大洋二元,民国八年五月奉省长令核减为每月每囚一元四角,而财政厅只发给一元,余下四角由本监作业余利贴补。但自囚粮每囚定为一元四角以后,米价每斗在四角左右时尚可勉强敷衍,—经超过这个数,则当然不足。近数年来社会生活程度日高,一日米粮市价涨多低少。民国几年九月间米价陡涨至八角左右,当时因囚粮不敷其钷,呈请设法维持,奉省长核准每囚一天只准给小米一斤,不足之数准由检察厅四成罚金项下补领,计领过三千八百余元。此后米价恒在五角以上,所以囚粮一项大受困难,每月囚粮用款多则每囚二元,少则一元八角,虽经极力节省,无奈实用实销,无法再行节减之法。所以只好将逐月不敷之数,在闪衣及其它项下设法均支,以致经费不敷,亏损日增。由此不难看出囚犯伙食之差,衣被无法按时发放,有病无钱医治,加之监狱各级官吏的克扣盘剥,囚犯之苦更是苦不堪言,造成囚犯死亡率较高。就是典狱长许伯华也不得不在《山西第一监狱纪略》中写到:民国元年起至十二年底共死亡五百零二名。其中传染病死亡七十名,肠胃病死亡二百零七名,平均每年死亡四十一名之多,每八天死亡一人。每年因肠胃病死亡一十七人,平均二十一天就因肠胃病死亡一人。
1927年—1936年,山西第一监狱共计关押过120余名共产党员,先后成立了以王达成、郭洪涛为书记的陶源党支部和狱内党支部。为反抗监狱当局的不人道行为,要求享有基本生存权利改善生活环境,在共产党支部领导下先后进行了四次绝食斗争,均取得了胜利。开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报刊投稿,揭露监狱的黑暗面,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震动。山西当局迁怒于典狱长许伯华,于1936年1月不得不以“管理不善”为由,免去许伯华典狱长职务,从而结束了他长达二十五年之久的典狱长生涯。由张家本继任山西第一监狱典狱长。
1937年“七·七”事变后,山西太原战事吃紧,全省上下人心慌慌。监狱管理人员各找门路,应对时局变化,到10月底纷纷弃职而逃:据查,山西第一监狱典狱长张家本,看守长王恕云,看守詹家璋于10月29日弃职出走,第二科看守长10月30日弃职出走。此时监狱处于一片混乱之中,到31日晚,仍不见典狱长张家本等出走职员回归监狱,无人主持大局。二科主任看守章倬云一面率领部分职员采取严重戒护手段;一面打电报向山西高等法院院长报告典狱长等弃职出走的有关情况。11月8口太原沦陷,山西第一监狱停办。从而“山西第一监狱”的历史也划上了一个分号。
1937年11月8日,日寇攻占太原时,“山西第一监狱”东监多半被焚烧破坏,所余房屋被日军随军人员占用,1943年5月4日日本侵略者在“山西第一监狱”原址一部分上开办了“山西太原监狱”。设狱长一人,统管全监事务,由
张传充任,下设三科两所。这时的监狱实则是一座人间地狱,为迫害中国人民,设立了许多浸透着血腥性质的暴力工具,如老虎凳、皮鞭、竹板、铁链、电椅等,进行惨无人道的迫害和严刑拷打。加之犯人拥挤,食不得饱,病不得医,犯人死亡与日俱增。据太原地方法院看守所记载:1943年共死亡118人,平均三天就死亡一人。据伪”山西太原监狱”统计:1945年1至5月,月平均在押313人,共死亡72人,死亡率为23%。由此推出年死亡率为55.2%,此数字不包含被处决人数。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国民政府司法行政部振张秉钺接管了日伪山西高等法院,并迅速恢复了各级法院、监狱、看守所。同年10月1日国民党山西法院以晋法字第八号训令委派孟育才暂行办理山西第一监狱典狱长事务,代行典狱长职责。山西高等法院恢复监狱以后,仍称“山西第一监狱”。
中华民国的“山西第一监狱”从民国元年(1912年)开办,运作三十年(其中七年为日军占领时间),1949年4月24日随着太原解放,中华民国“山西第一监狱”也随之寿终正寝,退出了历史舞台。
晋中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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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全国为数不多的"百年老监"之一,它的前身是1905年开办的"山西罪犯习艺所"。1909年扩充为"山西模范监狱",之后又先后更名为"山西太原监狱"、"山西第一监狱"。1949年12月1日正式成立"山西省监狱",1969年由太原迁到祁县,并于1995年更名为"山西省晋中监狱"。
省女监(东华制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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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女子监狱始建于1959年,是山西省唯一关押改造女性罪犯的场所。前身是晋中机械修配厂,先后称晋中专区劳动改造管教队、山西省第十三劳改支队、山西省第四监狱,1995年更名为山西省女子监狱。罪犯劳动改造企业曾称榆次加工厂、榆次市日用品制造厂、山西省日用化学厂等,现名为山西省东华制衣厂,成立于2001年
平遥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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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山西省平遥县 联系人:张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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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我在晋中师专搞校园建筑。榆次公安局要盖看守所。一个偶然的机会,局领导得知我的这一特长后,将我借调了过来。来了以后,所领导就带我到太原、阳泉等地实地查看人家看守所的建筑,回来我们设计了安宁看守所的基本格局。随后,我领着犯人淋石灰、打基地;工程队进驻后,我又承担了“监理”的工作。由此我也成为一名正式的公安民警。看守所1982年建成,3月从东大街“衙门街”里的窑洞院看守所搬了过来。
安宁看守所占地30亩,在安宁村东,安宁街与北山路十字路口往北一二百米,路西,一条土渣路进去,一座南北100米,坐西朝东的单面二层楼。中间,大门厅前4根圆柱。进出监区的大黑铁门南北两边,南,二楼是预审科,一楼是看守所的办公室和外值班室。北,二楼是武警,楼下有4间提审室,也是律师、家属会见室。楼的中间,大门厅上是会议室,后来按了监控,监控室就在大门厅的二层楼上了。进出监区中间,一个大黑铁门,进出车辆。两旁又有一个稍小的门,从南边的进去,是伙房、粮库、澡堂、菜地、菜窖和猪圈。从北边的大黑铁门进去,就是关押犯人的号房院。8米高的南墙,与南院隔开。北边3排正房。中间一条3.3米宽的过道将东西分开,东3排,西3排。每排5间号房,号房前是一个约一百四五十平米的放风院。北边的2排,自然分成4个小院,均为普通院。南边的一排,西一排的西3间,是留所服刑号,另2间是重刑号房。东一排的东3间也是留所服刑号,西2间是女号。一共8个号房。四周高墙离号房院之间,有一圈3米宽的通道,防止脱逃。
每个号房长7米,通铺宽2米,通铺高30公分,地面宽1米,卫生间1.2米长,80公分宽,水泥地。窗户上是玻璃窗。里边装着钢丝网,外边是钢筋护栏。每个号房正常关押7名在押人员。看守所总共可关押二三百人,属中等看守所。看守所设计合理,受到上级和民警们的肯定。
当时号房建成后,市场上买不到玻璃。我舅舅是青岛市城建局的领导。经联系,给批了一车玻璃。那年夏天,所领导派我和民警赵保江、郑金元,到青岛拉玻璃。一路上,保江和金元两人倒替开着看守所的北京130卡车,一天驱车千余里,到了青岛。
1991年8月15日晚,郑金元在侦破一起特大持枪杀人案时,在与歹徒搏斗中光荣牺牲,年仅35岁。1992年9月被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二级英雄模范称号,1993年5月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郑金元在看守所工作期间,为人朴实,工作兢兢业业,深受民警们的称赞。
随着治安形势的发展,当初看来很不错的安宁看守所又不适应了。我区公安局又在东外环新付村建了新看守所。2000年地方行政区划发生变化后划到了市里。安宁看守所就成为了我区的最后一所看守所。后来,安宁看守所全部拆除,在原址盖了民警宿舍。
如今我已退休多年。回想那段充满热情的工作岁月,我十分欣慰的是工作中我付了辛勤的汗水。但愿我区公安工作在区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为维护我区治安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更大的成绩。
侯德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