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8 13:42:51来源:法律常识
“杭州保姆纵火案”今早9:30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莫焕晶于凌晨时分故意在高层住宅内放火,导致四人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犯罪动机卑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被告人莫焕晶一审被判死刑。
去年6月22日凌晨5点左右,浙江杭州蓝色钱江小区发生纵火案,造成4人死亡,纵火者为该户保姆莫焕晶。
2018年2月1日,杭州中院一审开庭审理了本案。
2017年8月,杭州市检察院以放火罪、盗窃罪,依法对涉嫌纵火的保姆莫焕晶提起公诉。在那场火灾中,林生斌的妻子朱小贞及他们的三名儿女均遇难。
本案曾于2017年12月21日第一次庭审。当时,由于莫焕晶的辩护律师党琳山中途退庭而意外休庭。
面对莫焕晶,4名遇难者的家属林生斌当庭质问:“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事?我们对你这么好。”莫焕晶不敢直视林的眼睛,低头说道“对不起”。
当公诉人宣读完描述林生斌家人遇难时状态的证言后,林生斌难忍悲痛,突然爆发。他拿起旁边律师的黑色保温杯砸向莫焕晶,法警上前劝阻未果。之后,林生斌被法警带出法庭,审判长宣布休庭。
关于长期沉迷赌博,身负高额债务:
莫焕晶对盗窃的事实没有异议。承认自己从2011年开始在网上及澳门赌博,盗窃得来的财物,主要用于赌博。为继续筹措赌资,决定采取放火再灭火的方式博取被害人的感激,以便再次开口借钱。
关于放火过程
莫焕晶翻供:曾用手机上网查询“窗帘、沙发着火”、“烧得快吗”“什么东西烧得慢”“放火要坐牢吗”“火灾起点容易查吗”等字样。查询过上述多个关键词。
莫焕晶当庭解释:“那段时间(21日中午)热,朱小贞问过我叫我放好打火机,怕打火机自燃。”
之前多次接受讯问时,莫焕晶的说法都是点燃了一本书,将书扔到窗帘处后引燃了窗帘。
但本次庭审时,莫焕晶称,“我的想象,把十几本书点燃,放在茶几正中央。老板娘(被害人朱小贞)一般5点多起床,她肯定会发现,我就跑去保姆房拎水桶救火。因此,我就在4:55点火,想着朱小贞肯定5点多就会起床,她通常那个时间起床锻炼。”
莫焕晶称她在客厅拿了一本书,用茶几上的打火机点燃,但“以为没着,扔到了沙发上”。此后,她又去书柜处找报纸,回来后却发现窗帘着了火。法庭上,莫焕晶推测窗帘着火“是风吹的”,因为阳台上开着门。
关键对质:报警时间为何晚了6分钟?
莫焕晶称:“我不想烧死她们,我下楼叫保安,我没有逃离现场,保安不让我再上来。”
案发当日5:04,朱小贞发现房内起火并叫道“阿晶你报警”。但直到5:10,莫焕晶才报警。这中间的6分钟,莫焕晶做了什么?
莫焕晶解释,当时以为朱小贞有能力逃生,便第一时间去开保姆房的后门,并用东西撑住后门以防关上。此外,她还整理了消防通道堆积的杂物。
“你觉得报警重要,还是整理门边杂物重要?”林生斌的代理人问道。
“打了电话,如果消防不进来也没用啊。”莫焕晶称,4名被害人最后停留的孩子房与保姆房之间有扇玻璃窗,是最近的救援通道。她曾用榔头敲击玻璃窗试图救援。
专家称,“大部分起火,都是由烟引发窒息而死亡的。在一般的火场,着火6至8分钟内,如果没有被救援出来的话,人就非常有可能有生命危险。”也就是说,莫焕晶报警时拖延的6分钟,对朱小贞及3个孩子的生死至关重要。
莫焕晶称试图用水桶救火,公安机关也在现场发现了两个有水的水桶,但水桶曾被消防人员使用。
关于是否应对危害结果负全责
庭审焦点之一为“物业管理及设施维护、消防救援及管理是否存在不足,能否减轻莫焕晶的罪责”。
第一批进入火场的消防队员书面证言称,“一开始水枪的压力可以射到很远,但在之后水压不断下降,在射程不到1米的情况下,消防队员就退后到了保姆房,没有再往前进攻。”
此外,消防人员的证言还表明,消防人员曾在上楼的电梯中与莫焕晶相遇,但“在场无人向消防人员询问,1802是否有人。保姆也没有向消防人员表明她是保姆。”因此,消防人员并不清楚莫焕晶与起火房屋的关系,所以便“不让她上去了”。但莫焕晶称,当时,自己想把1802的房卡给消防人员,但对方没有要。
杭州中院通报显示,公诉人在答辩中强调,莫焕晶在居民楼内点火,具有相当大的危险性。对此,莫焕晶主观上能充分认识并预见而未采取任何避免措施,对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依法构成放火罪并应当对全部危害后果负责。
林生斌的代理律师说“我们在法庭上已经做了论证,从她放火到她最后逃离现场,之间有21分钟时间(4:55-5:16)。除了一个报警电话之外,她没有有效的施救行为。”。
此前林生斌曾发布公开信,称其已再次向杭州市公安消防局申请信息公开,将用尽一切法律手段直到得到全部真相。“我所做的,是为我妻儿遇难不得不讨的公道,也是为大家,为我们生活在隐患中的每一位,我希望悲剧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