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8 14:14:52来源:法律常识
尽职调查的范围很广,调查对象的规模也不尽相同,从私营企业只有一套房子到办公地点遍布世界各地的跨国公司。IPO尽职调查主要分为三类:法律尽职调查、财务尽职调查和行业尽职调查。要了解它的主要内容,首先要了解IPO有哪些参与者,IPO尽职调查的目的是什么。
一、IPO参与者
1)拟上市公司高管及股东会;
2)公司律师;
3)公司审计;
4)承销商,一般是投资银行,证券公司,如果涉及承销团,承担IPO这个过程的是主承销商;
5)承销商律师;
6)其他,如特殊行业独特领域的专家、咨询和印刷商等。
虽然不同身份的参与者在某些工作中会有重叠,但他们尽职调查的内容和写作方法有明显的区别。例如招股说明书的起草通常由公司律师完成。公司律师需要做的是审查所有文件、协议等,以确保公司确保招股书在法律法规框架内充分公布必要信息,确保公司IPO所有内容都在法律框架内;而投资银行律师是为了确定投资银行未来需要面临的责任风险。
二、IPO尽职调查的目的
从狭义上讲,IPO尽职调查的目的是让承销商对公司的各个方面有一个清晰的认识、评价和最重要的确认招股书数据的准确性,这样可以避免误导/不完整/不正确披露的责任。在这方面,尽职调查主要针对承销商和律师。IPO实践中,也基本上是投行与律师形影不离。
但是从广义上说,每一个中介角色都应承担招股说明书中的重大错报/遗漏,除非他能证明自己对信息进行了充分合理的调查,即履行尽职调查。在这方面,IPO所有涉及的人员,包括公司高管、投资银行、律师、会计师等,都要尽自己的职责。
三、IPO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
一般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背景尽职调查
主要是投资银行和律师通过公开的数据等方式对公司和行业进行背景调查。这并不难,毕竟投资银行有更多的研究材料。
2)商业尽职调查
IPO正式开始的标志是组织会议,即许多参与者讨论拟上市公司的各个方面。从形象上看,公司“说故事”,投行“找故事漏洞”。一般来说,律师会有很多问题,因为他们的工作是逃避投资银行的责任。
3)财务尽职调查
通常是投资银行和财务人员的工作,律师也会参与其中,了解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毕竟,律师是起草招股书的主力,一定要了解其内容是否在法律范围内。
4)会计尽职调查
对于财务信息、财务信息、会计制度等,审计员的责任是出具合理的审计意见和审计报告,并出具安慰函。安慰函的目的是确保招股书财务信息是准确的,并且经过独立审计,这是投资银行进行合理调查和辩护的主要证据。
5)法律尽职调查
这是投资银行律师的工作,一般投资银行对此进行监督。这一过程包括大量复杂而详细的文件收集。一般来说,投资银行律师会有一份法律尽职调查请求清单,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会议记录/公司章程/投资者协议/雇佣协议等。此外,投资银行律师一般都会讨论购买协议中的说明和保证,这种谈判也会伴随着各种尽职调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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