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8 16:41:27来源:法律常识
最近几日小红母亲(化名)找到我,说已经跟小红的父亲离婚三年了,但是有一年多没有付抚养费,问我该怎么要抚养费,我基本问了一下情况:她们是在2016年3月7日,小红母亲与小红父亲协议离婚时约定:由小红母亲抚养小红,小红父亲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离婚后,小红父亲按约定支付了抚养费,从2018年5月开始未支付抚养费。
虽然离婚是自由,但是孩子毕竟是无辜的,孩子的抚养费是一方应当履行的义务,但是如果对方拒绝支付抚养费,我们又该怎么办呢?
如果夫妻双方是自愿协议离婚的,在离婚协议中就会有孩子抚养费的安排,这种情况还是以协商为主,跟对方联系,看是否能要到抚养费,对方是不是愿意支付,不过不愿意也没关系,支付抚养费毕竟是一种法定的义务。如果对方无法联系,或者拒绝支付抚养费,那可能就需要到法院起诉了。
如果您有委托律师,可以让律师发一封律师函,讲明利害关系,如果还没有效果的话,那就需要将他起诉到法院。
当然如果费用不是很多,可能也没有必要委托律师,自己也是可以搞定到,那么我们需要怎么准备呢?
如果您以孩子的名义去起诉法院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一、民事起诉书(上交2份)
二、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其复印件(上交2份)
关于证据材料主要包括离婚协议书、离婚证明、孩子教育费的票据等。
三、原告身份证复印件并带原件(上交1份)
民事起诉书模版(供参考)
特别提醒:对于孩子的重大支出,是可以请求法院对方支付一半的费用,但是需要相关票据佐证,比如医院治疗的发票、教育费的发票等证据,否则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第八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九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第十一条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根据《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一 给孩子的医疗、教育费等重大支出一定要留有票据
二 如果协商不成,需要到法院起诉,去哪个法院也是有法律规定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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