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8 19:45:48来源:法律常识
不久前
河南省检察院通过
公开听证促成了一起
交通肇事民事赔偿纠纷的成功化解
……
听证会现场
检察官意见:该案虽然发生在新的赔偿标准公布前,但涉及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结合陈女士提供的新证据情况,可以通过公开听证平台,进一步查清事实、辨明是非,促进沟通,消弭分歧。
听证员意见:申请人出示的证据可以相互印证,可以充分证明陈女士在城镇生活的有关事实,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镇,本案中,对陈女士的有关损害赔偿金应当根据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近日,河南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李俊香接到一个来自山西的电话,虽然电话那头的人只说了一句话就哽咽了,可李俊香仍然听出来打电话的是陈女士,赶忙安慰道:“别着急,有话慢慢说。”
“李检察官,我今天是向您报喜的,那笔赔偿金刚刚打到我们账上了,我第一个告诉您……”陈女士说。
作为一起交通肇事民事赔偿纠纷案件的当事人,陈女士瘫痪在床已4年,她期待的这笔赔偿金也迟到了4年。
遭遇差别对待,申请检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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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的一天,陈女士坐着丈夫驾驶的小型货车在晋新高速河南新乡段行驶时,与一辆重型半挂货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陈女士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经鉴定,属二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交管部门认定,重型半挂货车司机李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该车挂靠在新乡某运输公司,并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额共计155万元。陈女士随后将李某、新乡某运输公司及某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120万元。但法院经过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均按照农村居民的残疾赔偿金标准计算损失,最终判决承保的某保险公司赔偿陈女士各项经济损失近88万元。
陈女士不服法院判决,她认为自己长期在城市从事个体经营并在城市居住生活,对自己的赔偿应该按照城镇标准计算。2021年1月,陈女士以此为由向新乡市检察院申请民事监督。经审核,新乡市检察院提请河南省检察院监督。
当事双方分歧难以消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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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因城乡赔偿金标准差异引发的争议由来已久。2021年11月,河南省高级法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统一城乡标准试点工作的意见(试行)》,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统一城乡标准的范围扩大至全部人身损害赔偿类民事纠纷案件,使这类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然而,因该案发生在2018年,当时,河南省高级法院的《意见》尚未发布。受理该案后,河南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在认真审阅案卷并经部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后,认为该案具有典型性,且三方当事人对于赔偿数额的分歧较大,需进一步调查核实并予以实质性化解。经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段文龙批准,该院决定对此案进行实质性化解,并由段文龙包案,组成办案组办理此案。
“我们曾多次通过电话听取申请人及其代理人、被申请人意见,但最终未达成一致。”办案组负责人李俊香说。
段文龙在听取办案组情况汇报后认为,该案虽然发生在新的赔偿标准公布前,但涉及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结合陈女士提供的新证据情况,可以通过公开听证平台,进一步查清事实、辨明是非,促进沟通,消弭分歧。在收到当事三方“一致同意听证”的意见后,段文龙决定在新乡市检察院主持这次公开听证会。
为确保听证会的专业性和高质量,经过层层把关,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焦占营、新乡市律师协会会长张献忠、新乡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魏贤成、新乡市牧野区茹岗社区党委书记张春兰和全国人大代表买世蕊等5人被选为听证员。
大检察官主持公开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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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5日,听证会在新乡市检察院举行。上午10时,听证会准时开始,5名听证员早早来到现场,陈女士的妹妹代替她参加了听证会。
听证会上,李俊香介绍完具体案情后,听证会主要围绕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和案件争议焦点展开。“本案焦点集中在对陈女士的赔偿标准是否能够适用城镇标准。”段文龙开宗明义。
“根据河南省高级法院出台的文件要求,证明城镇标准需要提供居住证或暂住证或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在城镇生活及收入来源于城镇。”某保险公司认为,陈女士未能提供以上证据,不能对其按照城镇标准进行赔偿。
“俺姐一直在城里卖菜,政府部门都已经出具了盖有公章的手续,证明俺姐一直在城里工作、生活,保险公司有啥理由不认呢?”提及姐姐的遭遇,陈女士的妹妹几度哽咽。她向听证会提交了某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租赁合同等5组新证据,证明陈女士经常居住地为城镇。听证会现场,还播放了陈女士瘫痪在床的视频。
针对申请人提交的新证据,案件当事双方进行了质证、辩论,并各自发表了意见。段文龙边听边认真记录,并不时插话询问有关细节。
5名听证员就相关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分别向原案承办人、申诉案件承办人和申诉人及其代理人进行发问,当事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问题分别发表了意见。
经过一个半小时的相互辩论,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最后意见完毕,段文龙宣布休会,听证员就听证事项进行讨论。
“我们一致认为,刚才申请人出示的证据可以相互印证,可以充分证明陈女士在城镇生活的有关事实,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镇,本案中,对陈女士的有关损害赔偿金应当根据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经过15分钟的闭门讨论,听证员得出了一致意见。买世蕊代表听证员宣读相关意见。
“这场听证会给了我们一个可以说理的地儿,让我们感受到了公正司法的温暖。”听证会结束时,陈女士的妹妹说。
做好听证“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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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定程序,检察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并结合听证意见向法院提出抗诉。但是如何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的讼累、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是段文龙考虑的重点。
基于这种考虑和新乡市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的行业专业性特点,听证会结束后,段文龙随即又指示办案人员以河南省检察院办案组和新乡市检察院的名义,向新乡市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发出委托函,委托其代为促成调解。
最终,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2021年11月29日,陈女士与某保险公司达成和解,保险公司同意一次性给付陈女士残疾赔偿金“农转城”差额部分20.6万元。
(检察日报 刘立新 王天润 毛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