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8 20:09:40来源:法律常识
1、普通劳动者,特别是初次经历劳动纠纷需要劳动仲裁的劳动者对于诉讼程序不熟悉,不清楚去哪里立案,立案要带哪些材料,很多时候不仅白跑腿,还浪费时间。
2、劳动者可能因为不了解诉讼知识,延误诉讼时机。起诉主体对不对?诉讼请求怎么写?事实和理由怎么写?关联公司该告谁?证据怎么整理?应该准备哪些材料?
虽然目前各地仲裁委对于仲裁申请书的格式都进行了简化,但是对于事实和理由,对于证据整理,很多劳动者还是无从下手,生怕写错。
3、劳动纠纷,可能秒解决。更有可能旷日持久,准备证据材料,应对对方律师的挑毛病,回答法官的提问,对于一般不懂法律的人都是一种费时费力的体验。
4、没有庭审抗辩经验,庭审全凭临场发挥,很有可能出现错认违约行为等对自己不利的行为,导致败诉,输的很惨。假如出现“自认”,即使上诉,基本也回力无天了。
5、作为案件当事人,容易过分情绪化,很难平静理性的对待庭审,和法官交流起来吃力。面对对方的质疑,容易感情用事,把法庭当成自己宣泄情绪的地方。不懂得如何利用法律规则,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6、单位知道员工劳动仲裁后,可能会通过电话沟通,微信短信等方式与员工协商,这种协商有真心的也有假意的。目的是以协商为幌子,诱导劳动者说出对公司有利的话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