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3 12:35:12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新华法治】
2022年7月30日上午,如皋法院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安定广场如期开庭。骄阳似火,市民的热情依旧不减,随着道交庭金铎法官敲响法槌,大家纷纷前来。两名市人大代表应邀参加活动。
2020年的夏天,李小丽(化名)开车带着母亲孙珍(化名)外出。到达丁堰镇某路段停车后,坐在后排的孙珍开车门下车时,不慎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冯军(化名)发生碰撞,导致冯军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经交警部门处理,认定李小丽、孙珍二人承担事故同等责任,冯军无责。因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冯军向法院起诉,要求孙珍母女赔偿其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67000余元。
在金铎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围绕损失金额、赔偿比例划分等进行了举证、质证。庭审程序规范、推进有序,争议焦点归纳精炼,双方当事人充分陈述各自意见,该案将择日作出判决。
庭审结束后,道交庭干警向大家介绍了交通事故起诉、评残等相关事项,并一一回答现场观众的提问,同时号召广大群众开车门时一定要观察周围环境,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知危险、避危险”,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和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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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定广场上写着法治文化的石刻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法治文化温润滋养着如皋这座稚水古城!李海春 章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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