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8 20:50:34来源:法律常识
“之前去公证处立了遗嘱把房子留给老大,但老大不孝顺想更改遗嘱,是不是还得去公证处?”“明年1月1日《民法典》实施后,公证遗嘱不再优先,老人可以用其他形式的遗嘱更改以前的旧遗嘱。”今天上午,由北京市老龄协会主办的2020年度老年人权益保护系列普法活动在中山公园拉开帷幕,专业律师现场为老年人存在的法律问题答疑解惑。这也标志着老年人家庭法律服务系列活动正式启动。
据悉,此次市老龄协会以西城区为试点启动老年人家庭法律服务系列活动。针对当前日益频发的老年人赡养、婚姻、继承、财产、欺诈等侵权问题,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并为有法律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优先便利的法律服务。期间,探索“律师+社会工作师”双专业联合服务,向本市独居、失能、高龄、经济困难等弱势群体老年人提供家庭法律服务,帮助困境家庭老年人解决养老问题。
今天上午开展的普法宣传活动以“学习《民法典》生活新改变”为主题,通过8个主题展板普及《民法典》中最新的变化以及与老年人生活息息相关的一些问题。在社会工作者的带领下,参加活动的老人自行分组后开始进行《民法典》知识竞赛。同时,公益律师针对《民法典》中有关继承等老年人关心的法条进行现场讲解。
北京睦友社会发展中心负责人介绍,开展服务前,将先为老人进行法律风险评估,涉及重大案件会提供帮老人报案等法律服务。确定开展个案帮扶后,将由一名社工一名律师同时免费服务老人。该负责人表示,困境老人往往存在生活困境和法律困境双重难题。社工将根据老人实际情况帮助开展特困帮扶等服务。此外,老年人权益保护联合体则正在推进成立,成员单位将包括为老年人服务的一线组织机构如养老院、医院、社工组织等,为有需要的老人链接法律、社会救助等资源。
具体来说,老年人家庭法律服务中,将由专业律师为老年人提供代理涉老案件、主持和参与老年人争议调解、代理老年人提起劳动仲裁、代理老年人申请案件执行等。可享受本项目免费法律援助的老年人包括本市户籍的经济困难老年人,包括城乡特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低收入的老年人,本市户籍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赡养人和扶养人无赡养、扶养能力的独居老年人。因权益被侵害处于临时困境的本市常住老年人,以及已在本市办理居住证的外埠老年人等。同时,在上述情况下,当事人若为天津、河北户籍老年人,且北京法院有管辖权的案件,也可免费提供法律援助。
市老龄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启动仪式之前,老年人家庭法律服务已经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组织活动,比如网上知识竞赛等。截至7月底,已开展6场线上讲座,共有500余人次观看。8月10日起,京城老年人《民法典》线上知识竞赛活动也在西城区正式开锣,通过社区微信群内参加“一日一题”答题接龙,知识内容通俗易懂、贴近老年人生活,很受老年人欢迎。接下来,老年人家庭法律服务将更广泛地走进全市社区养老机构等,为老人提供普法讲座、个人帮扶等服务,也鼓励更多的“律师+社工”参与其中。
■法律援助
由专业律师为老年人提供代理涉老案件(一审、二审)、主持和参与老年人争议调解、代理老年人提起劳动仲裁、代理老年人申请案件执行等。
■可享受本项目免费法律援助的老年人范围
1.本市户籍的经济困难老年人,包括城乡特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低收入的老年人。
2.本市户籍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赡养人和扶养人无赡养、扶养能力的独居老年人。
3.因权益被侵害处于临时困境的本市常住老年人(已在本市办理居住证的外埠老年人)。
4.在上述情况下,当事人若为天津、河北户籍老年人,且北京法院有管辖权的案件,也可免费提供法律援助。
■困境帮扶
针对独居、失能、高龄、经济困难等弱势群体老年人提供法律帮扶,帮助其解决因民事行为能力逐渐丧失所带来的法律问题,保障他们有尊严有品质的晚年生活。对于有帮扶需求的老年人经评估纳入服务范围,由具有专业资质的社会工作者以个案管理的方式,联合律师和其他服务资源,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开展帮扶服务,内容包括维权服务保障、相关法律事务的协助办理及在此期间协助老年人获得基本生活服务(代为购物、取药及陪同就医、陪同外出等)、心理咨询及精神慰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