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8 22:27:07来源:法律常识
本文关于民事诉讼法的第128条,关于答辩状。
法院在立案5日内,将起诉状发给被告,意思就是告知其被人告了、赶紧准备应诉吧。被告可以在收到15日内准备答辩状,提交后,法院再交给原告,意思是告知原告你告被告的事,被告已经知道了,这是被告的反驳意见。这一来一回,双方争议正式落实到台面,如果没有其他程序事项,则双方等着通知开庭即可。但被告在任何时候也不提交答辩状的,都不影响法院的正常审理。
而实际是,也并不是被告在庭上就不能提交答辩状了,大量的被告都是在庭上才第一次展现自己的意见,也没有法院对被告开庭才提交答辩状或答辩意见而提出异议。
为什么被告更容易赢,这也是原因之一,即被告可以打后手更容易让原告出其不意,但原告再藏,上来必须暴露一定的目标(所以要求原告最好在庭前预测被告观点,以至于更好针对),不然案子都立不了,这样被告就能更针对而准备。答辩状对于被告来说,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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