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8 22:57:02来源:法律常识
据中国消防4月24日消息,近日,江苏无锡一名幼童被锁车内,消防员接报后赶赴现场营救,然而家长却不同意破窗,执意要等开锁师傅。
看着孩子在车内满脸通红、哇哇大哭,消防员拿来战斗服盖在车窗上,还时不时用仪器测温,防止因车内温度过高致孩子有生命危险。
经过漫长的等待,开锁师傅赶来将车门打开,孩子成功获救。
就在今年1月,也有儿童被锁车内父母拒绝破窗的事情发生。
据荔枝新闻此前报道,浙江衢州,高速服务区执勤的汪警官接到求助称,一名两岁孩子被锁车内,孩子满脸通红、满头是汗,情况十分危急,必须马上采取措施。由于孩子的父母不同意用破窗锤破窗,汪警官就向服务区车辆修理间的修理师傅求助,最终,师傅用工具将车门打开,孩子成功获救,没有生命危险。
另据大河报报道,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表示,针对幼童被闷死在车内的情况,根据责任人的不同有不同的处理,如果是社会机构负责人因疏忽大意导致幼童死亡,一般是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责任人是家长,一般按意外事件处理,不用追究家长的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家长主观上有过失,有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需要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由于整件事显得特别让人难以理解,因此引起了各地消防的提醒和大批网友的议论。@辽宁消防:在生命面前很多东西都应为其让路的;@资阳消防:到底是娃重要还是车重要,哎…… @乐山消防:孩子啼哭的每一秒,我相隔千里也觉得揪心。
对此,各位网友怎么看?
(综合丨中国消防、九派新闻、大河报、荔枝新闻、新浪微博网友评论等)
来源: 看看新闻K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