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9 04:46:38来源:法律常识
大学生就业是社会发展稳定的重要关注点,刚离开校园的毕业生转变为职场人,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开始新的人生阶段。在能力提升后有人选择去其他公司发展,有些公司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竞业条款或者与劳动者签订专门的竞业协议,当劳动者离职时候,是否要遵照这些条款承担责任,下面结合案例向大家介绍。
刘冰去年毕业后就职于一家互联网公司,从事开发工作,公司与他签订了期限为3年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的保密条款中说明了竞业条款。刘冰当时没有注意到要求的违约责任,就匆匆签订合同开始工作了。一年后刘冰专业能力增强,对目前的工作内容得心应手,受到了客户方的称赞,一家客户方公司邀请他过去工作,工资为原来工资的2倍。刘冰也认为需要到新工作项目中提升自己经验。按照劳动法和公司规定,想提前一月向公司提交辞职申请,公司老板口头表示同意,当听说他将要去和公司有合作的企业上班时,公司经理找刘冰面谈说他去对方公司会损害公司利益,不同意离职,否则将按照劳动合同的保密竞业条款,要求他赔偿项目损失5万元。
刘冰在一个月后离职去新公司上班,不久后收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通知书,原来前公司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他承担擅自离职带来的项目损失5万元,刘冰向专业劳动律师咨询自己对策,律师在评估分析案情后,认为公司的竞业条款定义模糊,也并没有支付补偿金,已经通过法定程序辞职和交接,可以准备仲裁反驳对方。刘冰委托律师代理自己参加仲裁,仲裁过程中,提交了已经完成离职申请和工作交接的记录,并要求公司证明已经支付竞业补偿金的证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公司无法提供证据支付过补偿金,最终裁决驳回公司的请求。
竞业条款只有在及时给予补偿金时才能要求劳动者遵守义务,也并非所有工作都可以适用竞业条款,大学毕业生在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谨慎查看每条合同内容,也可以向专业人士咨询审阅,避免签订不公平合同,当因为合同约定内容被公司起诉或仲裁时,要积极应诉,通过证据和法定程序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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