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9 08:11:46来源:法律常识
记者日前从广州市司法局了解到,为确保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在广州进行执业申请和日常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广州市司法局发布相关执业申请工作指引(简称“指引”),并开通“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绿色通道”。
按照司法部、广东省司法厅的工作部署,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目前,首批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人员业经广东省律师协会集中培训和考核,即将向广东省司法厅申请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
依相关规定,由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审查。按指引,由申请人拟申请执业的内地律师事务所以律师事务所账号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律师管理系统-律师侧子系统,按要求填报有关内容,并上传电子材料。
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齐全出具审查意见,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司法厅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条件,作出准予执业的决定,制作并委托地级以上市司法局送达相关文书和证件;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作出不准予执业的决定,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据了解,为方便申请人办理、咨询业务,广州市司法局开通“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绿色通道”。
申请的纸质材料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交:1.邮寄寄至: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9号广州市司法局律管处审批组收,电话83100130;2.现场提交材料请于:周一/周三(9:00至12:00;13:00至17:00)提交到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31号2楼公共法律服务大厅1、2号窗口。
同时,广州市司法局为拟在广州执业的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申请开通专门的咨询邮箱,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都可发邮件至a83100130@163.com进行咨询和进度查询,工作人员将提供“一对一”的有针对性的解答。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 穗司宣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李凤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