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9 10:47:38来源:法律常识
民事、行政、执行案件查阅:
1、案件当事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打印卷宗正卷有关内容;
2、案件代理人持当事人授权书(不得超过三个月)、当事人身份证明、代理人身份证明;当事人是公司的,代理人应持工商登记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可以查阅、打印卷宗正卷有关内容;
3、律师持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当事人授权书(不得超过三个月)、当事人身份证明、案件当事人是公司的应持工商登记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可以查阅、打印卷宗正卷有关内容;
4、案件当事人死亡的,其亲属持本人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可以查阅、打印卷宗正卷有关内容;
5、律师持其他法院出具的调查令,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律师执业证可以查阅、打印卷宗正卷有关内容;
电子档案查阅查档时间:周一、周三。
上午:8:30-11:30
下午: 2: 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