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9 15:38:45来源:法律常识
成都法院2022年度“十佳”庭审
名单如下
※ 排序不分先后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川01民初10933号委托合同纠纷案
合议庭:龚成、吴爽、赵云平
01
推荐理由:
1.成都国际商事法庭第一槌案件,原告是马来西亚旅行社,被告是国内旅行社,双方于2015年-2016年期间存在旅游地接业务委托合同关系。本案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充分利用了成都法院“蓉易诉”在线诉讼平台,进行了2次线上证据交换、2次庭前会议,并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宣判。
2.庭前会议中,固定了原告诉讼请求,归纳了无争议事实。庭审中,合议庭充分听取双方诉辩意见,精准归纳庭审争议焦点,全面深入进行事实查明。公开宣判时,合议庭围绕争点逐一评判作出认定,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本案一审宣判后,原告向成都中院送锦旗及感谢信致谢。被告在宣判后,自愿服判息诉,并表示愿意主动履行。
3.本案的开庭审理,彰显了中国的司法公正,营造了良好的国际化营商环境,又说服了被告从根本性抗辩到服判息诉、自愿放弃上诉的权利及主动履行的态度转变,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川01民初4010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案
合议庭:谢立新、郝廷婷、李衡、王安、唐艳、张道春、杨素群
02
推荐理由:
1.本案以“观摩庭+研讨会”形式,公开开庭审理成都市首例“劳务代偿”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探索创新与修复生态环境为主要责任形式的损坏救济制度。
2.庭审中,本案专家证人出庭作证,通过运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通俗易懂的语言,进一步解释案涉争议野生动物是否应当保护的问题,增进人民群众对民事公益诉讼司法审判的理解和信赖,增强人民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3.本案采用“三名法官+两名专家陪审员+两名陪审员”的七人合议庭模式,各成员之间分工明确、协作良好,对于案件的审理全面发挥作用,有利于对生态环境事实的认定和正确适用法律。
4.庭审还邀请了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生态环境领域专家学者、基层法院环资审判人员30余人观摩了庭审,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5.本案的审理对于教育警示社会公众树立法律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较好的示范作用。案件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达到社会效果与环境效果的统一。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川01刑初245号故意杀人罪案
合议庭:江建、欧阳楠、杨素群
03
推荐理由:
1.整个庭审进程流畅、庭审驾驭能力较强。
2.被告人及其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取得谅解,社会矛盾得到有效化解,案件“三个效果”良好。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川01民初2080号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合议庭:刘蓓、何昕、何虎
04
推荐理由:
1.庭审过程中,审判人员在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意见后,归纳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等5个争议焦点,通过严谨周密的法庭调查,查明案件事实,精准适用法律,庭审思路清晰、重点突出。
2.来自律师行业的特约监督员、人大代表旁听了本次庭审,庭审结束后,特约监督员们均认为审判长的庭审把控能力强,知产法律专业素养高。
3.本次庭审采用技术设备当庭展示证据,且以庭审全程直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知识产权维权保护知识,通过司法裁判,有力保护了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了正常经济秩序,严厉制止了“傍名牌”“搭便车”的侵权行为,对于知名企业品牌建设具有积极意义,同时展示了法律鼓励诚实信用、诚信经营的价值导向。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2022)川0108刑初293号开设赌场罪案
合议庭:向丹丹、李世为、陈莉
05
推荐理由:
庭审中,引导控辩双方举证质证,适当与人民陪审员交流,当庭认证;审理思路清晰,在查明基本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对被告人违法所得进行法庭调查;及时总结被告人异议,突发情况处置得当,在被告人对庭前签署的认罪认罚具结书当庭反悔的情况下,向其释明认罪认罚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反悔的法律后果,被告人最终不再提出异议,避免了庭审的拖延;法庭辩论中,及时引导公诉人补充发表意见;宣判后,审判长当庭开展判后释明工作,被告人表示服判息诉,庭审效果较好。
四川省金堂县人民法院(2022)川0121民初2464号中介合同纠纷案
独任审判员:赵爽
06
推荐理由:
本案在庭审前,召开庭前会议,固定原、被告的请求权与抗辩权,对双方当事人的无争议事实和争议焦点进行归纳整理。庭审中,法官重点围绕争议焦点展开法庭调查,并结合案件性质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合并进行,针对未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情况,适时、适当地引导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举证、质证和辩论,合理运用法官释明权。法官驾驭庭审能力突出,庭审简洁、高效,逻辑清晰、顺畅,实现了案件集中、一次性审理。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2021)川0118刑初184号危险驾驶罪案
合议庭:滕艳、袁培根、邹雅
07
推荐理由:
本案庭审过程严谨流畅,法庭秩序井然有序,庭审节奏控制合理,庭审程序合法、规范、完整,庭审整体效果好,突出了庭审实质化,同时兼顾了庭审规范化。
四川省邛崃市人民法院(2021)川0183行初35号工伤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案
合议庭:何莹、王绍玉、郭爱莲
08
推荐理由:
1.本案原告因遭遇交通事故致左腿截肢,在收到蒲江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后,情绪激动。承办人考虑到原告经济情况,与蒲江司法局进行沟通,为原告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师。
2.本案案件证据较多,适用行政优化审方式进行审理,通过庭前会议固定证据及双方诉争的事实及一致认可的事实。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承办人多次前往原告家里做好释明工作。
3.法官在主持庭审的过程中,有力控制庭审节奏和调查方向,围绕焦点充分引导各方发表意见,庭审驾驭能力较强,效率较高。
4.通过庭审及法官释明,原告虽然败诉,但收到判决书后,也主动来电对法官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服判息诉。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2022)川0107民初10242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合议庭:张倩、胡诗昕、蒋裔鸣
09
推荐理由:
1.多元解纷机制的搭建,实现诉前鉴定规范化和标准化。
2.庭前会议结合医疗专业化特点,实现庭前高质量专业准备和程序过滤功能。
3.法庭调查聚焦专业性问题充分发挥专家辅助人出庭对案件审理实质性作用。
4.拓展专业化审判延伸功能,实现医疗安全风险防范的诉源治理效果。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1)川0191民初16005号股权转让纠纷案
独任审判员:余存江
10
推荐理由:
本案庭审流程规范,审判员、书记员仪态、举止得当,语言表达清晰明了,对待当事人客观中立。法官根据当事人诉辩称情况,依法固定请求权基础,高效精准确认各方没有争议的事实及归纳争议焦点;庭审采用争点式审理,指挥引导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举证、质证,庭审逻辑清晰、层次分明,查明案件事实清楚;辩论焦点、节奏把握恰如其分。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本案当庭宣判,庭审效率高。本案通过依法惩戒不当履约行为,再次彰显司法对不诚信行为严厉制止的坚决态度,有助于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大众信守承诺、诚信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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