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9 16:06:15来源:法律常识
我一直觉得有一种现象非常有趣。
每次新闻通报,说某某贪官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严重损害了党和人民的利益,被立案调查的时候,所有人都是一副:“抓得好、抓的妙”的样子。
但是,一旦自己遇到什么问题或者要办点事的时候,许多人的第一反应就:看看能不能找找熟人,通融一下。
做律师以后,经常遇到有问:认识检察官法官吗?能找点关系吗?人能想办法“弄出来”吗?
我一直很好奇,当一个人问律师:能不能帮忙找关系?他是想听到怎样的回答?
我是正经法学院毕业的,科班出身,这当然不是炫耀,只是说明了一件事:我的同学都是法学专业毕业。
当然,不是每个人都会从事专业对口的工作,但是在这个讲究专业化、精细化的年代,除了销售这样以情商为导向的工作以外,想跨专业找工作,其实也不是那么容易。
鉴于此,我的同学们大部分从事了法律相关的行业——法院、检察院、公安、律师、公司法务,是几个主要的就业渠道。
其实,就算不是科班出身的律师,工作时间长了,圈子里打交道的也大抵是这些人,这就意味着,谁都不认识的人,很少。
但这种认识,是不是就是客户想要找的“关系”?
这很难说。
当事人找关系,无非是希望获得法外的照顾,这种照顾很宽泛,有可能只想催催进度,更大可能想要影响结局。
作为一个现代社会的正常人,谁还没三五个狐朋狗友!
尤其是我生活在五线小城市,出门买个菜都可能遇到熟人,但是这些熟人,只能在他的工作权限范围以内,帮你点小忙。
身家性命的大事,除了你爸妈,谁都不会无条件帮你。
对于法官来说,他的亲戚朋友圈子,不会比任何一个人小,打招呼的人,估计也少不了。
至于帮不帮,怎么帮,能帮到什么程度?
我只能说,就算只挑关系好的帮,他的职业生涯应该也会很快完蛋。
身边有很多公务员下海当律师的同行,前法官、前检察官简直不要太多,他们是传统意义上“有关系”的一群人。
我遇到疑难案件的时候,常常向他们请教,他们自然也会有更多跟前同事(现法官)之间交流的机会。
这,就是关系的作用。
关系不是针对个案,而是针对专业,当有更多的工作经验、与其他视角的人沟通,自然会有帮助。
我遇到过一个律师以找关系“捞人”为名,诈骗当事人的案件。
那个律师,曾经是当地的党校老师,很多法官、检察官是他的学生。
他长期跟客户说:他有关系,只要钱到位,就会轻判。
这个人有没有关系,我到现在也不知道,但是可怜诈骗案的被害人,自己家人没能捞出来,钱花了几百万。
我相信公平正义。
我相信那些受熏陶多年的法官、检察官、公安,都心存法治理想。
如果每个人都希望公平正义只适用于别人,那我们永远都不会有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
其实,我身边的大部分人对自己的职业,都心存敬畏。
如果你是医生,我相信你没有说因为不认识这个病人,没人打招呼送红包,就不管不治。
如果你是老师,我相信你不会因为家长没送礼,就对某个孩子不闻不问。
也请你相信,即使没有关系,法官也不会枉顾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