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9 19:55:58来源:法律常识
员工发生工伤是企业用工风险常见的一种情况,对于一些没有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公司,一旦员工发生工伤,员工为了避免繁琐的索赔程序,公司也为了省一笔钱,通常会跟员工协商达成赔偿协议,约定赔偿一笔费用后,要求员工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追究公司责任。
这种协议在通常情况下,只要是双方自愿签订,不违反法律法规,我们认为是有效的。但如果员工在拿到赔偿款,签订协议后,通过咨询律师,发现企业赔少了,又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那企业是否能够以协议进行对抗呢?
这个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实务中通常遵循以下三种审查原则:
一、签协议之前是否已经做过劳动能力鉴定。
在达成协议前劳动者是否已经做过劳动能力鉴定?特别是对于一些可能造成伤残等级的情况,比如说手指脚趾缺失,即使是最小的脚趾缺失,也能够达到伤残十级评判标准,通常的赔偿金额在八万以上。如果此时企业跟员工达成的协议是赔偿两万,员工也因为想早点拿到钱,不懂走法律程序,跟企业签订了赔偿协议。事后又打听到,别人通过这种情况可能获赔到七万八万。一咨询律师,发现自己上当了,又返回去找企业。
通常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企业跟员工签订赔偿协议的前提是要在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以后,或者至少在双方找了专业的律师或者司法鉴定人员对具体的伤残情况做出判断,在劳动者同意承担一部分伤残等级风险,自愿放弃部分利益的情况下,协议才能认定为是有效的。
二、协议是否显失公平。
还是以上述案情为例:如果企业明知员工的情况有可能评上伤残等级,却通过一系列操作让员工接受一个相差过大的赔偿标准,通常我们认为劳动者得到的赔偿金额低于法定标准的70%就属于显失公平的情况,劳动者是可以主张撤销协议的。
所以,企业的风险也在这里。很多企业自以为签了一份协议,就可以万无一失,却不知道,如果赔偿标准过低,员工是有杀回来的可能的。既然是协议,员工想早拿钱,企业想省点钱,那就应该给出一个折中的价格。
员工在此过程中也要考虑到自己的时间成本,诉讼成本,一般如果赔偿金额不是特别大的情况下,打个七折左右,是一个相对合理也合法的标准。但是过分低于实际赔偿标准,比如说本来应该赔个十万八万,企业却只给了两万三万,这种情况下除非员工不追究,一旦追究,企业通常都需要按要求补足差价。
三、撤销权应该在一定期限内行使。
撤销权的行使要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所以这个时间还是十分紧迫的。比如说有员工刚签了协议没多久,就打听到自己少拿了很多赔偿,于是就想行使撤销权。
可是在这之前,要收集证据啊,不是说拿着一张纸去法院就可以申请撤销。在这之前,可能还需要经历确认劳动关系,认定工伤,评残,诉讼等一些列活动,如果不熟悉程序的,还要走很多弯路,最后还不一定能拿到自己想要的结果。
所以,对于劳动者而言,在自己受到工伤后,如果不懂,一定要先咨询律师,至少对自己的情况,能争取到的权利,有个大致的了解,这种情况下才好去跟企业谈,在最短的时间内拿到一个相对合理的赔偿标准。
对于企业而言,也不要为了节省成本,欺负劳动者不懂法,去过低地降低赔偿标准,因为给的赔偿标准越低,劳动者反悔的可能性就越大,最后该补的企业还是得补回来。本身企业不给劳动者购买保险已经违反法律规定了,真出事了,自己赔钱又觉得肉痛。
所以,企业老老实实按照法律规定给员工买保险,也是给自己买了一份省心和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