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购买到假货找律师有用么,代购买到假货找律师有用么吗

时间:2022-12-09 21:34:33来源:法律常识

怀化新闻网讯 昨日,家住学林雅园的杨女士致电记者,她上个月向同小区的一朋友方女士代购了两箱某品牌的婴儿米粉,但米粉收到后发现味道难闻,经找代理商鉴定确认该米粉系冒牌产品。

于是,杨女士找方女士索赔,方女士以其只是代理为由,让她去国外起诉生产商。杨女士问,方女士的说法在法律上站得住脚吗?

就此,记者特咨询了怀化市佳园律师事务所的易律师,易律师告诉记者,方某的说法不正确。一方面,方某难辞其咎。根据民法通则第63 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杨女士向方女士代购婴儿米粉,构成行纪合同关系,即合同法第414 条规定的“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由此产生的纠纷,应当根据合同法第421 条的规定处理,即“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方某必须对杨某所受到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刑事案件 工资 补助费 债权 伤残 程序 鉴定 条件 拆迁人 期限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兵法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当事人 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