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9 22:01:13来源:法律常识
(袁爱平。 湖南日报记者 田超 摄)
人物档案:袁爱平,1964年生,湖南临湘人,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一级律师。
法制周报·新湖南客户端3月6日讯(记者 罗霞)“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并走向更加广阔舞台。”习近平总书记去年11月1日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如是强调。
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深耕金融行业服务20余载,对湖南金融市场短板及中小企业融资情况了然于心的住湘全国政协委员袁爱平,提交了两份关于如何为实体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的建议。
在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以年利率24%和36%为节点,将民间借贷利率划分为“两线三区”,即年利率未超24%的受司法保护,明确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已支付的有权请求返还。
袁爱平表示,这一对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红线”过高。“不仅增加企业融资成本,还会为‘影子银行’(指游离于银行监管体系之外、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和监管套利等问题的信用中介体系)提供利益牵引。”
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多为较难获得银行贷款的中小民营企业,几乎没有一个中小微企业可以支撑36%左右的利率成本。“一旦融资成本和企业利润创造能力之间的临界值被突破,企业必被拖垮。”
目前,由于民间借贷利率远高于银行存贷款利率,资金直接流入民间借贷市场形成了规模巨大的“影子银行”。民间借贷市场又游离于金融监管体系之外,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并有可能引发系统风险。
最为严重的是,因高贷利率造成借款人无法偿还债务而“跑路”的现象层出不穷,引发大量民间借贷纠纷。
袁爱平认为,民间借贷利率应与人民银行发布的基准利率直接挂钩,可允许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一定幅度浮动。增加民间借贷利率弹性,改变“两线三区”模式只设确认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一定幅度为无效的标准。
袁爱平还表示,目前,日趋繁荣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倒逼金融行业由分业经营向混合经营潜移默化地转变,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甚至私募基金行业,互相合作、互为通道,资金互相渗透,导致监管层难以监管到位。“严重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质量健康发展”。
他提出,统一各专业金融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和理念,服务实体经济,防止制度套利;协调各专门立法之间的关系和各专业监管行政主体的执法边界以及联合执法原则,以保障金融监管落地到位,消除灰色地带和三不管地带,有效反哺实体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