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0 02:09:47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新京报
1月4日,王府井百货大楼前的露天吸烟区无人使用。新京报记者 吴江 摄
近日,不少路过王府井步行街的市民都见到了一个类似露天咖啡座的开放吸烟区,面积足有70余平方米。北京市控烟协会组织专家对此进行实地调查,于昨日回应称,该吸烟区明显违背《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控烟条例》),并涉嫌误导青少年,应该取缔。同时,北京市控烟协会还致函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等部门,建议取缔该吸烟区。记者发现,此吸烟区是一公司为宣传“共享吸烟室”理念而设立。
大型露天吸烟区装饰“豪华”
据北京市控烟协会会长张建枢介绍,近期有控烟志愿者反映在王府井出现了一个占地超过70平方米的固定式吸烟区,集中建有数十根不锈钢柱式烟灰缸,又坐落在王府井百货大楼紧急疏散通道上,明显不妥。
记者在现场看到,该吸烟区设在王府井百货大楼东门广场门外,有咖啡色的围挡,写有“yanker”字样,里边有十几把木面椅凳,还有绿植装饰,远看上去像一个露天咖啡厅。1月4日下午,不少游人在该区域歇脚,也有小朋友在该区域内玩耍,他们的旁边就坐着吸烟的人。
首都医科大学教授、北京市控烟协会副会长崔小波说,接到举报后,北京市控制吸烟协会对该吸烟区进行了实地调查,并召开了专家研讨会。专家的意见是,为控制室内二手烟,鼓励单位建立室外吸烟区,但王府井现在建起的这一吸烟区,在建设理念及建设规模上,与国家控烟规划和《控烟条例》规定不符。“据我们了解,此吸烟区面积是全市最大的,而且设立在人口密集区和行人必经的主要通道处,还会带来消防安全隐患。”张建枢表示。
专家认为涉嫌诱导青少年吸烟
北京市控烟协会表示,根据调研意见,该吸烟区是在变相做烟草广告宣传。经协会调查,该项目的投资者是一家公司。“我们认为这是在促进吸烟营销,而且规模有些夸张。”崔小波说,该公司在王府井吸烟区还设立了烟客公约:“烟头不落地,文明又美丽”的广告牌将吸烟和文明联系起来,客观上涉嫌诱导青少年吸烟。
“在这样一个区域,十几把椅子上都坐着人悠闲地吸烟,对于青少年而言,这就是个吸烟广告,比文字都强。”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吴宜群向记者表示。
目前,北京市控烟协会已将该问题向首都文明办、北京市人大作了汇报,都表示在关注这个情况。“也有人大代表到现场查看,”张建枢说。
此外,控烟资深专家、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原院长王克安认为,应细化室外吸烟区的建设标准,避免今后出现此类情况。
■ 观点
律师:吸烟区涉嫌挤占公共空间
记者了解到,这一室外吸烟区项目的投资者是“烟客”——北京中渡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根据该公司在网上的宣传,该公司提出“共享吸烟室”的理念,目前已在北京、深圳、上海等地规划设立了吸烟室,并称计划在国内大型城市的重点交通枢纽建设2000个共享吸烟室,覆盖全国主要地级市。记者在企业信用查询网站上找到该公司的电话,几天来一直忙音。
通过网络搜索,记者发现该公司对吸烟区项目的宣传文章中涉及“烟民坐进‘吧台’”“吸烟体验上了一个档次”等字眼。其次,还提到了“对吸烟者尊严与正当权利的尊重”。
这一宣传理念以及设立的吸烟区是否涉嫌对烟草做广告?是否涉嫌违法?安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包华分析认为,首先从广告法的角度,“烟客”是一个吸烟区的运营机构的名称,该机构的项目宣传与烟草没有关系,不涉及触犯广告法。但是目前吸烟区设立在王府井大街上,属于占用公共空间。包华认为,露天空间不仅不能让吸烟人获得尊重,还难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利益。
包华进一步解释,开放空间要考虑如何设计能对于未成年人模仿构成一定阻隔,要明显提示吸烟有害健康等。虽然目前王府井大街的开放式吸烟区没有触犯广告法,但是涉嫌触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运营机构以保障烟民利益为名去做,心思用在了公共空间上,而不是吸烟区上,有投机的成分在。”(记者 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