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0 09:15:01来源:法律常识
佛山南海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室积极实施以案由为主、特殊个案为辅的“因人施援”模式,及时为广大群众开启法律援助“快车道”,全面提升便民服务质量,做实做细“我为群众办实事”。
为市民提供法律咨询
Part.1
快短捷服务,助力劳动群体极速讨薪
为协助劳动者尽快追回欠薪,对追讨欠薪劳动案件,免予经济审查,快速受理、审批、指派,诉调结合,争取快办快结,构建办理快、时间短、手续便捷的追讨欠薪法律援助服务。
受理多人劳动案件的法律援助申请
4月,收到夏某某关于其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律援助申请。由于当事人曾工作中受伤,导致与用人单位出现劳资纠纷,在被劳动仲裁委驳回申请后,多次表示不理解败诉缘由。法援室当天完成受理、审批,并在同日指派了广东灯湖律师事务所欧阳红刚律师承办此案。由于当事人与用工单位不属于劳动关系,而是属于劳务关系,且在劳务报酬已结清的情况下,律师认为该案件败诉风险极大。为竭力保障受援人权益,律师采取调解为主的策略,多次撮合企业、雇佣者和当事人意见,最终在受理后一周内达成调解并实现2.7万元调解金额的收取,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Part.2
“零距离”跑动,便利特殊群体获取援助
对残疾人、老年人、孕妇等行动不便或远在外地无法现场申请法律援助的特殊群体,开设绿色通道,通过邮递、上门、线上传输文件等方式为群众提供“零距离跑动”法律援助服务。
3月,接到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转来的未成年人、贫困户成员黄某某法律援助申请。黄某某因感情纠纷被男友用刀割伤至重伤二级,产生4万多元医疗费,使原就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现在云南老家医治。鉴于其行动不便、现场申请法律援助成本较高,南海区法援室采取邮递的方式受理其法律援助申请,耐心引导其填写办理手续,指派了亲和力强的律师协助其向侵权人追讨赔偿。
同月,一名来访者反映其父亲黄某某的个别儿女不支付赡养费问题,并就该赡养纠纷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由于当事人黄某某为96岁老年人,行动不便,法援室遂安排工作人员上门黄某某所在的养老院,核实当事人真实意愿,向当事人及其近亲属耐心解答法律问题,并现场受理其法律援助申请,协助当事人追讨儿女赡养费用。
上门为96岁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Part.3
法与情共助,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为有效解决交通事故、婚姻家庭、人身损害等几类案件造成的心理、身体等权益受损问题,法援室推出“法援+心援+经援”的法律援助组合拳,一方面将法律援助骨干律师按专业和擅长分门别类,指派对口专业的律师承办案件;另一方面强化“法·传·情”法援社工服务项目建设,安排法援社工,为因遭受侵害导致心理、社会、经济方面有需要的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提供心理咨询、网络众筹、资源链接及协助申请司法救助。
收获受援人赠与的锦旗
例如,受理龚某某家属的法律援助申请。龚某某因发生交通事故被送至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且在该交通事故中无过错责任。案件发生后,龚某某家属情绪悲痛,且死者的81岁母亲、无工作妻子及长女和在读次女均无收入,家庭陷入困顿。一方面迅速受理,指派亲和力强、擅于沟通且专业性强的律师承办此案,另一方面安排法援社工疏导当事人情绪,帮助他们从悲痛中走出。
同月,为一名因交通事故导致一级伤残的王某某提供法律援助。当事人自交通事故发生后,住院超过一年,产生医疗费约30万元。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办理后,安排法援社工疏导当事人情绪,并协助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
Part.4
专业性维权,协助无罪被告还原“清白”
深入开展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指派刑事专业律师,维护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让无辜群众免于受冤。
近期,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苏某某帮助他人办理银行贷款并收取服务费的行为涉嫌诈骗罪,因苏某某未委托律师,南海区人民法院通知南海区法援室为苏某某指派辩护律师。
经过律师会见、阅卷、梳理证据和分析案情,认为被告人在主观方面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故意,客观上所隐瞒的从银行辞职事实与收取被害人手续费不存在因果关系,遂向审判机关提出无罪辩护意见。
最终,公诉机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请求撤回受援人的起诉,同日法院裁定准许。为充分保障无罪受援人无故被羁押366天的赔偿,法援室继续受理了苏某某的法律援助申请,协助追回126910.5元国家赔偿。
(佛山司法)